一聚一散;春秋時期,范蠡戮力輔佐越王勾踐,終於使得越國復興。勝利後,越王封范蠡為上將軍。可范蠡知道勾踐為人可共患難不能共富貴,於是就辭書一封,放棄高官厚祿,只裝少量珠寶,乘舟遠行,一去不返,這可謂“一聚一散”。
二聚二散;范蠡辭去上將軍後,到了齊國,更名改姓,耕於海畔,沒有幾年就積產數十萬。齊國人仰慕他的賢能,請他做宰相。范蠡感歎道:“居家則至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於是就歸還宰相印,將家財分給鄉鄰,再次隱去,這可謂“二聚二散”。
三聚三散;行至陶,范蠡看到此地為貿易的要道,可以據此致富。於是,他自稱陶朱公,留在此地,根據時機進行物品貿易,時間不長,就累積萬萬。後來,范蠡次子因殺人而被囚禁在楚國。范蠡說:“殺人償命,該是如此,但我的兒子不該死于大庭廣眾之下。”於是就派少子前去探視,並帶上一牛車的黃金。可是長子堅持要替少子去,並以自殺相威脅。沒辦法,范蠡只好同意。過了一段時間,長子帶著次子的死訊回到家,家人都感到悲哀。
范蠡獨笑說:我早就知道次子會被殺,不是長子不愛弟弟,是有所不能忍也!他從小與我在一起,知道為生活的艱難,所以把錢財看得很重,不忍捨棄錢財。而少子生在家道富裕之時,不知財富來之不易,棄之也毫不吝惜,很易棄財。我先前決定派少子去,就是因為他能捨棄錢財,而長子不能。次子被殺是情理中的事,無足悲哀。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屍首能回來。
范蠡痛悔教子無方,致成大禍。范蠡便以此血淚慘事教誨大兒、三兒:
“錢財如刀,可救人亦可殺人;錢財如水,既載舟也能覆舟”
范蠡於是廣散錢財,請莊生代為修渠引水,以解災情化冤孽。
這可謂“三聚三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