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ENT一個老外,一個加拿大人, 叫做喬依, 他來來回回阿姆斯特丹...台灣...巴黎...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時間住在台灣...跟他是昨天晚上跟同事去小酒吧的時候碰巧被介紹認識的...職業病, 知道他住在台中的飯店,第一個反應就是問:[住哪??]他說住在永豐棧住五年了...[X(]今天約他來, 聊了很久,雖然和所有在台灣的白種人男性一樣,他整晚的眼光跟注意力都不曾從我的女同事身上移開,不過無所謂,還是聊的滿愉快的...生意有沒有得做,其次啦[:)]算一算今天工作十六個小時以上了...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記這些瑣事,也許只是今天剛好,想要說一些瑣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