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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有能力選擇另一條路
作者: 桃ღ°虎珀~關檔中 日期: 2009.06.07  天氣:  心情:

你有能力選擇另一條路


許多家庭暴力受害者,


都跟她一樣在極端中擺盪,


她們渴望幸福與平靜,


卻離不開痛苦和暴力,


靠在悲哀中撿拾一點藉口活下去——


 


豐腴美麗,有一雙水汪汪大眼睛的她,是一位學有專長的美髮師,憑著自己的一雙巧手,在我家附近經營一家家庭美髮院,贏得許多鄰近顧客的信任。她的臉上常帶著憨厚的微笑,所以,我以為她是快樂的。


 


為何她不選擇離開?


 


直到有一天,她問我,我是唸法律系的,可不可以教她,離婚證書要怎麼寫?我仔細注視她鏡中的容顏,才發現她的臉上有一天片瘀青。『她又挨打了!』就住在她家附近的姊姊在此時走進美髮院來,噘著嘴說:『真是的,犯賤呀,人家這麼打妳,打了十年了,還不走!」


她沒有說話。她的姊姊又繼續咕噥著:『她老公啊,昨天喝醉了酒,半夜拿著菜刀追著她,我看她差一點就給;砍死了。不過,小姐,妳別教她啦,教她也沒用。』


我看她處境艱難,只大略告訴她,如果她想離婚,又不想損失孩子監護權的話,該怎麼主張比較有用。她很感激的說,她明白了。


正如她姊姊的預言,兩夫妻經過一番『溝通』周旋,她果然沒有離成婚。再一次去洗頭時,聽到她大大誇讚自己的老公頭腦比自己好;然而,另一次去洗頭時,又碰見她那喝醉酒的丈夫在體罰自己的孩子,那種氣氛使我非常不舒服,我也不管自己的頭髮乾了沒,馬上藉故溜走。從此,再也不敢到這家美容院找罪受了。


幾次買水果時,遇到她的姊姊,我也不得不接聽到她的新消息,這些消息都徘徊在兩個極端之間,比如:現在她和丈夫比較恩愛了;她丈夫把孩子打得全身是傷,她憤怒的到醫院開立驗傷單,看來這下是要反撲了;兩人看來又好了,她還拿出積蓄買了房子,要擴大營業;她的丈夫有外遇,外面的女人打電話進來鬧,她要離婚,丈夫卻不肯;兩人開始會帶孩子到遊樂園度假;男人在丈母娘家寄宿時,竟還敢在房間裡打老婆,還不許她哭出聲來……


如果她願意看點『防治暴力』的書,她就會發現她的家庭狀況並不是特例,而且據統計,能修成正果的機率微乎其微,這些年來我聽了許多,許多家庭暴力受害者,都跟她一樣在極端中擺盪,她們渴望都幸福與平靜,卻離不開痛苦與暴力,和一顆不定時炸彈在一起,靠在悲哀中撿拾一點藉口活下去——大家都希望她離開,她卻出於自願做了最不利自己的消極選擇。為什麼?


 


失去自覺,『無奈』也只好變成無解


 


看到防暴專家蓋文‧德‧貝克的《求生之書》,我才明白這種人生卑微的『無奈』,他說:


每當一頓毒打後,一個受虐的婦女都有一種說不出的釋放感,久而久之,她會淪陷在這種感覺之中。說來難以置信,到後來,施虐者竟然成為唯一能讓受害者領略到什麼是幸福的人。他打得她越兇,她就越覺得他不打她的時候多麼美好。在每一次挨揍過後,她都會幻想那是最後一次。


由於打得太多,她變得麻木,任何生命危險,她都已不當一回事。


被打又不許反抗,是一種最具摧殘性的虐待方式,因為它會摧殘人的自保本能。想說服一個受虐婦女離開施虐者,再多的理由和統計數字都無濟於事,她還會為施虐者提出辯解……


辯解的方式也五花八門,總之都來自於無奈,因而這位專家也無奈的說:


依我的看法,一個女人第一次被丈夫毒打的時候,我們可以稱她是受害者,但第二次被毒打的時候,我們只能稱她是自願者了。


這種打不走的賢慧女人,充塞在世界每一個城鎮裡,你家、我家附近,多半有一個範例。旁人很難真正救她,抱括她的至親也不了解,她到底在想什麼啊。


她當然有救,但解決方法不是她所想的『他總有一天會變好』,而是她的自覺,她必須自覺。


失去自覺,且為自己不想接受的事情找尋藉口,『遭遇』就會變成『命運』,『無奈』也只好變成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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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6-09 04:27
她, 41歲,台中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09 11:58]:

這只是明顯可以看見的家暴!
還有一些台面下的家暴沒人管~語言上的暴力!
被打的受害者會被同情!
被罵ˋ被恐嚇的受害者,人們會說~
你就忍一忍,事情不就過去了!
這些精神上的虐待還沒注意呢!

 
時間:2009-06-08 23:22
她, 54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08 23:38]:

有的女的以為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就是代表一個家一定要有爸爸媽媽才算完整!
所以遭遇了許多不公平的對待還是咬牙忍下了!
這就是傳統婦女的悲哀!
被社會的觀點挷死了~"~

 
時間:2009-06-08 03:18
他, 43歲,雲林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08 21:40]:

我比較想換個題目~
她須要外力的幫助^^

 
時間:2009-06-08 02:33
他, 43歲,雲林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08 21:43]:

還有一點是助長這個情形的發生!
就是傳統社會對離婚女性的看法,
就算是至親也認為離婚是件丟臉的事,
認為離婚一定是錯都在女人身上!
讓女生雖想逃開這個婚姻,卻更害怕大眾看是非的眼光^^"
(有機會我會po上離婚女人那一篇文章,
這些文章全是出自同一本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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