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忠指出,政府每年調漲公告現值、3年一次再調漲公告地價,調高後稅賦增加,等於透過合法手段增加市庫收入,現在政府又因打房素因,透過立法院修改房屋稅法,此法雖都是合法手段,但確造成民眾賦稅增加。
張廖萬堅議員也說,縣市合併後,原本每年地價稅40萬元突然漲到80萬元,加上地主收入的所得稅已繳納最高級距,等於是一隻牛剝兩層皮,為降低成本,地主勢必將增加的稅金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
議員們要求市政府針對於政府這樣不斷調漲地價稅、房屋稅、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等,政策是否正確?會否造成民眾負擔,應該向中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