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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生活
作者: 閒時與妳立黃昏 日期: 2013.01.27  天氣:  心情:
對於婚姻這檔事
這幾年我總是抱著可有可無的心態

記得以前使用奇摩交友的時候
當時我的「希望交往對象」的選項中
選擇了「談心好友、男女朋友、結婚對象」
現在用愛情公寓
我只保留了男女朋友這一項

倒不是說我排斥婚姻
而是在這幾年的所見所聞中
我發覺有時太注重形式這種東西
反而可能會讓人忘了真正的目的

台灣現在的婚禮有公證結婚和儀式婚禮兩種
婚禮結束後再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兩者就會成為合法夫妻
公證結婚簡單而隆重
儀式婚禮卻往往是繁文縟節得很
記得曾經有同事和女朋友已經論及婚嫁
只是因為兩方家長對於婚禮的安排意見不合
最後婚也沒結成
不過兩人後來還有繼續交往了幾年
也是怪事一樁

而現在很多男女朋友之間的相處模式
已經跟夫妻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甚至比真正的夫妻還要親密
(離過婚的人也不要妄自菲薄,我不認為離婚一定比男女朋友分手嚴重)
而尋找伴侶的目的
說到底無非是希望快樂開心有人分享
痛苦壓力能有人分擔罷了
如果婚姻中的兩方在互動上卻是形同陌路
那還不如維持男女朋友的關係比較幸福吧

所以現在的我
只希望找個能夠一起生活的人
遇到開心的事情
或者有了什麼特別的收穫能夠一起分享
偶然遇到什麼麻煩也能互相吐吐苦水
假日時能夠一起約個會
看場電影吃個飯聊聊心裡面的想法
過個兩三年真的確定能一起過一輩子
那時就可以走入婚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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