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一定要有婚姻
人和人之間需要的是理解與寬容,
需要的是出自於真心的愛與戀,
可這樣的愛並不僅僅就是愛情,
就是走到一起的男女之歡,
這裏還有朋友之間的情,還有知音之間的愛,
可以走近一點相見和會晤,也可以遠遠地牽掛和思念,
何必非要嫁與娶呢?
人也不一定就是結合在一起,
生活在一個屋子裏,就會幸福和美滿的,
有時,兩者之間拉開一定的距離,才是美與幸福的。
月在天空,是朦朧而美麗的,
給予人的正是那種似近若遠的感覺, 就是一種保持距離的惦記與思念, 如果月落下來,或者你走上去,
也不一定就會滿足和開心。
因此,相遇了不一定非要死纏在一起,也不必生死不離,
可以寄托一份相思,可以悄悄遞送一份感情,
給予不必要回報的,相愛不必結合的。
有時,愛就是永遠的思念呀,
又何必丟開了一切,去追,去纏,去糾,去賴呢。
愛一個人,
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體貼對方,就是關心對方,
愛對方,是要讓對方感受到你在時刻關心他(她),
在牽掛著他(她),在真心幫助他(她),
這樣的結果,就是你離去很遠,
那他(她)一定會把你的身影、你的深情、
你的體貼、你的關心放在心的最深處的,
一世也不會忘懷! ~轉載部落格文章~
贊同妳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