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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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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男蟲借錢?騙錢?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6.11.12  天氣:  心情:
男蟲借錢?騙錢?
~有空看自介 避免被騙!

假借錢真詐財!
借錢?騙錢?警察真的懂法律?推託?

警察局~的警察 通常會推託是單純的民事債務不履行~借錢沒還
要求被害人去民事法院~民事庭提告!
但行為人
有無不法所有的意圖 以及使用欺罔的手段~讓被害人~網友
誤以為她日後會還錢 因此 陷於錯誤 把錢借給他

犯罪構成要件是否該當 有無犯罪嫌疑 是否提起公訴 由檢察官決定!!!
警察 沒有置喙的餘地!
另外 也可以具狀~刑事告訴狀 直接掛號郵寄給管轄法院地檢察署或遞狀~
讓案件繫屬於管轄法院的檢察署 由地檢署分案處理 不必透過警察分局移送!!!

假借錢真詐財 有無犯罪嫌疑 由檢察官決定~提起公訴 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起訴後 有罪無罪~由刑事庭法官決定~刑事庭法官作判決!

起訴後~檢察官提起公訴後
可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ps.
網路男蟲~不怕告民事 因為通常本身名下不會有財產
~有些 甚至故意不接法院的文書!
但告刑事 他們可能被拘提 通緝 起訴 甚至被法官判刑 吃牢飯~身繫囹圄!!!
...
魚卵泥棒:No.1
大君:No.1
善人:No.4
累了~心累了 眼鏡也累了!該淡出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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