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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情人必看<==(做到了嗎?)
作者: 浪浪兒 日期: 2007.12.09  天氣:  心情:
生氣的時候不諒解對方的時候~

甚至誤會的時候~

不要緊!

這些都是人之常情~

每個人都會犯錯~

這些錯誤犯在人的身上

也是一種磨練!

但是如果不冷靜的聽聽對方的解釋和感想解開這誤會的話!

那這些錯誤就不在是磨練~!而是摧毀感情的導引線!.....

每個人都會犯錯

不管是朋友或女友男友都會犯錯~!

畢竟他們並非聖賢~!

要求交到的朋友或女友男友要多好多好多好
!
但是有時該想想自己做到了嗎?

朋友或女友男友會是寫照自己的鏡子!

當然情人是會為了另一半而改變自己努力成為另一半的完美情人!

因為這是愛......

但不管是朋友或是情人男朋友或是女朋友

它的定義都是在

朋友兩個字而不是老公兩個字上

法定上並沒有規定男女朋友可以互相干擾對方

法定上並沒有規定男女朋友沒有自由空間!

有時後沉沒在愛情深淵的情人們!

不訪可以回頭看看自己做的傻事!

有時候就是因為太愛了所以干涉一堆事情!

一堆蠢事

導致兩個人的離別!

例如:每隔20分鐘打一次電話給對方一天打了30多通!

例如:跟蹤對方看到對方跟其他男生對話時自己眼紅了上去給那個男的一拳!這些都犯了(傷害罪和妨礙自由罪)

只要自己的另一半向法院提起了告訴!

真的會被判刑可能是罰金可能是坐牢!

但由於一半是道得觀念所以法律判的並不重...

但由於道德觀念所以並不會告自己的另一半!

但是這些法律都存在!

懂法律是保護自己的!而不是害自己的!

所謂的不懂法律就是!無意間觸法然後被別人告!

自己都不知道做錯了什麼!

有時候真的是太愛對方了常常做出一些瘋狂的舉動!導致觸法!

所以呢!

有時候!生氣!不諒解對方!和誤會對方時!

真的不要太衝動

而是要暫時冷靜暫時視而不見!無條件原諒對方!

等到時間久了在回頭看看會覺得自己很傻!

如果當時的衝動!

彼此分開了時間久了!

回頭看看時一切都已經太遲了因為分開了!

有時候不必要的小事都會使一對情侶分分合合!

就是因為一些小事感情出現了裂縫!

有些交往10年的情侶!

分手了

為什麼?

通常藉口都是不適合!

爛藉口!

不適合還交往10年不適合還在一起時這麼快樂!

就只為了誤會男人女人出軌變心導自吵架分手的誤會!

這些都是不值得誤會的小事但她卻可以導致分開!

但到現在我還不相信!

男生接近一個女生可以沒有目的沒有目標的純交朋友!

一定都會有一些妄想或著一些愛戀!

表面上不在乎但是私底下在搞什麼鬼都不知道!

我到現在都不相信!

真的不相信!

一個男生會無緣無故的接近對方只是想做朋友!

但我只相信一個女生接近某個男生她只是想多點人的安慰和關心

那真的只是想做朋友!

可是往往被接近的那個男生都會誤會導致對方的熱烈追求!

付出關心付出到最後就會不自覺的愛上對方不管是被關心或著關心對方的人都會愛上彼此!

這是正常的!

情侶都是吵架過後變心的!

所以要維持關係的話要長久的話!

必須無條件的原諒對方!事情過後在跟對方說明錯誤!(諒解,生氣,誤會)時

會是最好的!

退一步想一想會覺得所有的分開都很傻只為了一些小事情!

.....................................................................................
最後
....祝福
.....天下有情人
......都能夠相處的和樂融融
.......都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最後都能夠步入禮堂成為一輩子的人生伴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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