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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ji-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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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同居是感情的墳場
作者:
Kim ji-sun
日期: 2010.03.27 天氣:
心情:
我是個不喜歡同居的人,所以我跟歷任女友交往到現在,並沒有真正的同居過。
我不喜歡同居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覺得除非你們真的下定決心要結婚,不然同居真的是扼殺兩人感情的開始。
我的女生朋友小V就是這樣。他交了一個新男友,他跟他的男友很甜蜜,因為他的男友一個人住外頭,所以他們在一起沒多久小V就很理所當然的搬過去住;一開始當然很甜蜜,兩人會一起整理家裡佈置家裡,一起去買家裡所需要的東西,兩個人常會窩在甜蜜的小空間裡看著一起去租回來的DVD,或是稅前可以聊天聊到天亮,就連出門還會來個kiss goodbye,然後下班後就急忙著要回家與對方共度甜蜜生或,就像個新婚的小夫妻一樣。
然後呢?就這樣過了一輩子嗎?小V跟我說,漸漸的他們變得沒有話聊,兩人回家吃個晚飯後就各自做各自的事,看電視的看電視,打電腦的打電腦,可能一個晚上交談不會超過10句,因為該講的都講過了。
然後他們逐漸的失去了一開始的甜蜜,因為他們不知道要幹嘛了。
小V說,住在一起後,他們就發現越來越多的問題;兩人因為每天見面話題越來越少,然後開始為了誰要洗碗、東西亂丟、廁所太髒這種小事在爭吵,生活的隱私都沒了,就連上廁所他男友闖進來在旁邊刷牙都變得很習以為常。
套句盛竹如的話,究竟這同居生活到底藏了甚麼天大的秘密呢?這到底是因為誰要洗碗的糾纏,還是沒話題聊的糾葛,還是廁所門鎖壞掉的糾結呢?
都不是,就只是因為同居讓新鮮感快速的消逝而已。
新鮮感這種東西對情侶來說很重要,情侶的甜蜜期有一部分就是因為很新鮮,有很多東西可以講,有很多地方可以一起去,有很多事情可以一起體會,所以才會有甜蜜期。
但同居的情侶可能就會加速這種甜蜜期的消逝,畢竟每天都見面,每天都在一起,每天聊天,每天做一樣的事情,把人家沒有同居的情侶可能3個月要做的事情一個月就做光了,那接下來要幹嘛呢?
或許你會說那像夫妻為什麼就不會這樣的問題,我想因為夫妻之間還有一份責任感在,而且結了婚跟沒結婚的心態是完全不同的。
當然同居也不是那麼的不好,只是我覺得兩個情侶除非是結婚,不然其實還是需要一點空間,畢竟這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但除非你的另一半是個好野人,可以在一個有房間的公寓或大樓同居,不然的話通常情侶的同居都只是在一間套房,頂多就是有個小客廳小廚房但還是一間比較大的套房。
這是很可怕的,因為你們兩個永遠只能面面相覷,吃飯的時候面面相覷,吃完飯不知道要幹嘛的時候面面相覷,就連吵架還是要面面相覷,因為你根本沒地方可去。
後來小V真的受不了,他發現他的男友好像已經沒有當初他想的那麼好,兩人常常吵架把感情越磨越薄,最後常常大吵著談分手。但因為同居,分手也沒地方可去,所以又只好住在一起,然後男友哀求了一下後又捨不得的跟他複合;但複合後還是會有摩擦,然後又吵架分手,但有因為沒地方去住在一起又復合。這樣來來回回循環了好幾十次,根本就是鬼打牆!
而或許吵架可以暫時去住在朋友那邊,但要重新找房子可能又要一段時間,然後還是要回去搬東西,而搬東西又會遇到男友,又會有很多的捨不得,所以又會在一起,然後繼續鬼打牆。
或許這大概是同居的好處之一,分手很難分的乾淨,但我不確定這真的是好處就是了…
所以,除非你們可以換個有房間的公寓,不然的話還是不要輕易的嘗試同居好了,你們可以同時的有兩個地方,然後可能一個禮拜可能有個三四天住在一起,或是當個weekend lover,平常天各自住在自己家,等到假日再住在一起約會也可,這樣或許可以讓你們的感情更長久。
畢竟小別勝新婚這句雖然老派,但真的是有他的道理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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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4-08 18:24
他, 44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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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3-27 17:22
他, 99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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