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著歲月遺留下的痕跡,我白了頭,執起你斑駁的手,望著你…
民國34年,抗日戰爭結束,國共和談後,簽訂雙十協定。那一年,也是我遇見你的第一年。
當人民沈醉在,中華民國政府,接受日本投降的喜悅中。我們的歡呼,彌漫了整個氣氛。在家家戶戶,為這天豎起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那種澎湃,久久在心底揮之不去。
記得那一天,你手舞足蹈的大街小巷歡呼著。我看見了這個年紀與我相仿的青年,從我身邊擦身而過,不經易的舉止,卻為我留下了小小的記憶。
第二次遇見你,當時的你正在市集趕貨。踏著腳踏車,汗流狹背的模樣,我認得你。猶記那時,你停好了車,我剛好從車旁路過。車上的乾貨可能太沈,整個往我這方向倒下。我以為會壓到我,可是並沒有。在我回過神的那剎那,你的身子已經為我擋下了那些東西。
那一次,我才看清楚你的模樣。
第三次的相遇,你托朋友打探我的消息,總是為我帶來一些東西。你知道我愛吃棗子,就老是莽撞的塞了一袋給我就跑。那傻楞楞的模樣,連身旁的友人也笑起你。而我,只能羞紅著臉,提著你給我的東西,不知所措。
接下的日子,你總圍繞在我身邊。在十七八歲的年紀,或許是年代保守,你也顧慮到我的聲譽。雖然我知道你在遠遠的角落,我也看得到你的目光。但那種羞怯的竊喜,只能埋在心中。
那一天,你捎了封信托人帶給我。信中你說,你識字不多,沒有好的成就。你這輩子,可能就是靠著在市集上,作點小生意買賣,賺點小錢,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大富大貴。但是,你很認真的看待我,你願意將你的積蓄交給我。或許你沒法子為我作些,那富貴人家的活兒,但絕對不會讓我吃苦。
看完那信,我的淚,浸溼了那信紙,暈開了筆墨…
我們一起走過了這幾十個年頭,你也如你信中的承諾,沒有讓我吃苦到。現在,我們也子子孫孫,滿堂熱鬧。在不久的將來,我們也許會走。但是老伴,在下輩子裡,我依然要執起你的手,再同你過過幾十個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