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有人貼了一則影片,一個女人因為她男友遲到,用巴掌狂打她的男友,最後還叫他喝尿。
女的不斷大聲痛罵,手上的巴掌不斷招呼男的臉,打的很響,最後還叫他喝一瓶昨晚的尿。
這段影片似乎也上了新聞。
我並不覺得有趣,只是覺得有一難過... 雖然這段影片是真是假,還有這個男的跟我又沒關係...
我並不抱著幸災樂禍的心態去看那段影片,事實上我看了一點點就沒看下去的心情了。
問題是,在正常的狀況下,有誰願意被自己的情人、伴侶痛打及虐待呢?
就算對方犯了什麼天大的錯,發頓脾氣,但動手打成這樣...
很多壞事一開始了,只會變的更嚴重、更誇張。
一開始只是呼巴掌、接下來動拳動腳,最後會不會拿刀砍人,也許砍人不是動手打人的。
如果真的不喜歡對方,無法忍受對方,在一起不快樂,可以選擇分手,但選擇動手絕對不是好事。
動手是種傷害,它絕對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發洩及自私,不在乎對方感受。
人永遠是自私的,但至少可以跟在乎別人感受是共存的。
如果不在乎他人感受,那麼有一天,別人也因為不在乎你感受時,傷害了你,那會好受嗎?
暴力不是只存在於動手動腳這種形式上的舉動,有時言語、態度上的暴力更勝於前者。
有些人不動手、但說話尖酸刻薄,不能給對方一點尊重,讓對方心裏充滿壓力及痛苦。
有些人也許不動手,但平時也不說傷害人的話...
但傷害對方更深,因為態度的問題。
這些人也許平時看不出來,甚至看起來對對方很好、也感覺很像愛著對方在一起。
但心裏並不忠誠... 因為在嘴巴說出來的,跟心裏想的相差甚遠。
有些人暗地搞背叛偷情,玩火終於會出事的... 但一旦火燒起來蓋不住時,會傷害到很多人。
這些人並不在乎後果,只想著他們想做什麼... 所以比打人更惡劣,因為態度也可以是種可怕的暴力。
也許有些人輕微些,他並不是偷情,但他可以假裝表面很在乎感情,但事實上並不是真的在乎。
感情這回事,並不是談了就得山盟海誓不可。
你可以保持點距離,也可以觀望,但一旦欺騙了,很多事情就變的可怕。
畢竟在一起是個重大的決定,不是嗎?
一開始會選擇在一起,一定是有些事讓你覺得對方很不錯,在一起的過程中,也許不是每件事皆美,但起碼總有好的。
分手有可能因更瞭解對方不適合在一起而做此決定,但重要的是態度。
沒有人願意去怨恨曾經愛過的人,但有遺憾也許是放不下,但很多時候是因為分手的過程很粗糙及不在乎對方感受。
也許對方其實可以理解為什麼不在一起,但分手的過程中,用無視、忽略、逃避及逼迫....而不試著好好溝通時。
分手有可能在情緒難以平復,但為了怕產生問題而用了更糟的手段,這些傷害反而在對方的心裏有更大的傷痕。
每個人的心裏都希望被對方尊重及重視。
談感情的過程中,誰都害怕被傷害,誰也害怕自己找不到對的對象。
但正因為如此,是否更應該好好的感受一下對方的想法,你不願意的別施予別人,也許不是萬靈丹,但起碼會減少對別人的傷害,如果對方也感覺到尊重,很多事其實沒有那麼難。
沒有人喜歡被暴力以待,但暴力的潛在是不在乎他人的感受,也許被打過以後傷口會復合,但若心裏被割傷了,也許是一輩子難以抹滅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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