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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堅持告到底...
作者: 嗲嗲小魔女靜靚 日期: 2011.03.10  天氣:  心情:
今天到警察局取回判決書
.....03/09收到紅單速取回
白目肇事者被判決"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日計算"
那跟我要的賠償金有何不同 ??
只在於是否有前科案底喔
判決書中..
有一項我超無法釋懷
...為念其犯後坦承犯行,
上有悔意,並有賠償意願,
已攜帶部分賠償金15000到庭
惟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賠償5萬元,
然告訴人堅持依次清償,
致無法達成和解等情,
及被告素行過失情結程度所生所害等一切情狀,
量楚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擏
....這其中惟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賠償5萬元,
根本不是事實,我有給肇事者粉多時間
況且肇事者99/12月初就跟我口頭告知分3期賠償於我
還交付我3張本票
是肇事者一直未如期交付賠償金於我
所以我非上訴不可
我要求加重刑罰
我還會提出民事訴訟
讓肇事者沒錢交付法院去坐牢也無法安心
甚至對此案書記官&法官提出瀆職告訴
判決當日此案書記官&法官都有來電於我
我都有告知肇事者交付我本票使末
居然判決書這樣表述
...要求國賠
我堅持告到底...
肇事者及此案法官&書記官算你們倒楣遇上難搞的小魔女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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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03 17:45
他, 5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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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1 22:45
他, 5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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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1 14:14
他, 54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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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0 20:20
他, 5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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