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方式的運動對人體都是有益的,但研究指出,運動不要過度,應限制在一天五十分鐘以內,才不會造成身體過度負荷。
在1975年,托馬斯‧貝斯勒醫生,自己也是一名路跑者,他大膽地宣稱,如果人們選擇馬拉松運動,那麼死於冠狀動脈心臟
病的幾率就很小。但之後這種理論被證明是不正確的,因為許多新證據顯示,極限耐力運動反而會危害心血管健康。
運動最好要適度。報導的作者使用了最近的兩份報告來支持論點。一個超過三十年,調查了五萬人健康的研究,發現涉及研究
的1.4萬名跑步者中,有19%的人沒有死亡。
然而,仔細分析研究發現,每周跑五到二十英哩的路跑者,對身體健康才是有好處的,那些跑遠距離的路跑者,並沒有比沒跑遠
距離的路跑者受益更多。
研究同樣也發現,對於那些跑步速度比較快的跑者,獲益最多的其實是那些跑得比較舒服,速度介於每小時六至七英哩的跑者。
而一星期跑步二至五次更比每天跑的有效益。
另外有兩萬名丹麥人進行參與的第二項研究,也發現慢跑跑者能夠獲得較多的健康益處。跑馬拉松可能是很多人一生的夢想,不
過研究人員卻不鼓勵,他們表示,一生當中,馬拉松跑個一、兩次,遠比每年都跑來得好。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