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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該不該結婚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2.02 天氣:
心情:
正常人必須結婚。
就好比買東西該付錢,吃了飯就要拉屎一樣。
老吃飯卻不拉屎,絕對不正常!
所以不結婚是不正常的。
一個人活到四十歲還不結婚甚至不想結婚,那個不正常噢!肯定有甚麼身心缺陷、隱疾、人格障害、道德瑕疵…………
對!道德瑕疵!尤其是男人。女人沒有道德瑕疵,女人活到三十幾還沒結婚,那肯定是命不好,是值得同情的,是我見猶憐的,是慘遭男人欺騙貽誤了大好青春年華,哪裡有甚麼障害呢?
男人就不同了。男人不想結婚,肯定是他媽的不想負責嘛!要不就是自卑感旺盛,總之都是相當可恥可厭、無恥無聊的。
這麼可恥怎麼還好意思在大街上逛著?趁早躲回屋裡把窗戶都塗黑了吧。
對!你是個男人,你不結婚,你他媽的就是可恥!
那怎麼樣才能不可恥呢?
趕快找人結婚哪!結婚了再生幾個孩子,把妻子兒女養得白白胖胖幸福美滿好證明你是個有能力敢負責、胳臂上行人肩膀上走馬的男子漢哪!
至於愛情?愛情最是他媽不可靠的玩意兒,當個兵就沒了,吵個架就沒了,比超市裡賣的鮮奶過期還快哪!
那麼婚姻可靠嗎?
當然啊!你腦子有洞嗎?不知道婚姻是世界上最有保障的東西嗎?有憲法的制度性保障,有民法親屬繼承的保障,還有刑事通姦重婚妨害家庭等罪的層層保障!
換句話說,把對方留在你身邊,不必靠甚麼虛無飄渺的愛情,不必靠那些只溶你口不溶你手的山盟海誓,更不必靠兩人靈魂深處的深深牽繫與惺惺相惜…………
甚麼才可靠呢?當然是「你敢背叛我,就告死你!」
靠的是賠不起的鉅額賠償;靠的是輸到脫褲子的對簿公堂;靠的是戴上手銬腳鐐把屁股洗乾淨蹲苦窯!這才叫有保障啊!
一個好男人,當然應該給女人這種實質保障,因為女人愛呀!對唄?
愛嗎?不稀罕嗎?想清楚啊諸君。
甚麼!妳說妳不要這些;妳說妳不是那種俗不可耐的女人;妳說妳不希望一個男人留在妳身邊只因為他不敢冒著在苦窯裡撿肥皂的危險;妳說愛一天算一天,哪裡有愛哪裡就是天堂;哪天不愛了就是金山銀山堆在面前,刀山火海的法律保障,妳也不屑一顧,因為沒有愛……………
妳不正常吧?就好比吃了飯得拉屎一樣,不想結婚的女人肯定不正常,有毛病,就像甚麼陳文茜啊!蔡英文啊!呂秀蓮啊!
這怎麼會是歧視呢?一點兒歧視也沒有。這些女人的成就再大都是假的,智慧再高學問再廣博都是空的,就算當上總統副總統也不值半文錢,還比不上你家隔壁滿頭髮捲油煙味兒追著打孩子的大嬸─────人家結了婚生了子,妳學問再大都是屁,妳那些思維的「正確性」和「準確度」甚麼的,哪比得上結過婚的啊!簡直沒得比,差遠了!
這是百分之百的事實。反正阿,女人年紀大了還不結婚,老處女,精神肯定不正常,會發瘋的!瘋了就當黨主席選總統副總統主持高品質的評論節目。
唷唷唷!我誤會了,原來妳很正常,就像吃了飯會拉屎那麼正常,一輩子也不可能像陳文茜蔡英文那樣。那麼前面那些話,說甚麼只要有愛就好不願意拿法律這把剛刀架著對方脖子履行義務云云…………都是鬧著玩兒的阿!哈哈哈哈~還真是站著說話不喘氣哪!
本來嘛!好好的幹嘛不結婚呢?男的不結婚肯定是窩囊廢,女的不結婚肯定是心理變態。沒錯的!肯定是這樣,不然社會上為甚麼這麼多人結婚呢?社會的價值就是:好好的人就要結婚,年紀到了就該結婚,結了婚就該生孩子。這就是社會價值啊!你他媽的違反社會價值還算個人麼!大家都喜歡周杰倫他周杰倫就是好的,你敢說他不好肯定是你有病!明白嗎?社會價值是抵抗不了的。
你說你不在乎社會價值,你說你堅持自我,那你就去死吧!誰理你啊!
說起來你這種人還真該死。你自己想想,交過幾個女朋友?談過幾次戀愛?感情淡了,不愛了,就想逃。
你逃了,可對方還愛你,對方豈不是傷心嗎?讓別人傷心不就是該死的王八蛋嗎?
那怎麼樣才不該死,才不是王八蛋呢?
當然是不能不愛呀!非愛不可啊!一旦愛,就得一直愛,一輩子愛。不愛了就是他媽的該死的王八蛋。
你說,天底下哪有非愛不可的道理呢?
有阿,當然有啊!去問問那個愛你的人,問問他,問他自己覺得自己值不值得被愛?他肯定覺得自己值得!他覺得自己是宇宙中最美好最高貴最與你匹配的完美人兒,你他媽的不愛他還能愛誰呢!你不愛他你還算個人麼!
再說了,你要是真的不愛了,也不能逃阿!
不愛了,感情淡了,又不能逃,那該怎麼著呢?
傻子,這種時候就該結婚了嘛!你不但不該逃走,反過來要將法律的鋼刀交給對方;讓對方架著你脖子,讓你不但不該逃,想逃也逃不了。真逃了你就得付出代價!
你又說,既然不愛了,做這些那些又有啥意義呢?
當然有意義!你不愛了,可人家還是愛你啊!只要能綁在一起就是好的,管你心裡愛不愛、想不想、樂意不樂意,得不到你的心至少要占有你的人哪!懂唄?看過電視劇唄?
你不愛了就已經王八蛋了,要是肉體還不讓占有,豈不是更加王八蛋!王八蛋到了無以復加的情況!
所以囉!為了不讓自己的王八蛋情況失去控制,就應該趕快去結婚!
是吧!這才是真心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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