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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他的信和我的信
作者: 迷也 日期: 2010.04.30  天氣:  心情:
姐,我愛妳,我希望妳幸福,不要像我這樣。

ex,現在想起來終於不生你的氣,如果我可以永遠像想念哥哥一樣想念你的話,
我就不會覺得在一起的這五年叫做浪費、也不會對於跟你在一起這麼久感到丟臉。
我們的錯就是,我始終不敢分手。



標題:所以妳也聽說了吧?


《來信一》
可惜他還是放棄了 (至少我覺得可惜)
那希望妳之後回台中一切順利吧
包括工作和找房子之類的
以後的以後說不定有機會那再來當鄰居吧..


《回信一》
有,我應該也是第一時間得知的人
可是我覺得這算是個好結局
如果我可以重新選擇,我會這樣選:)

好聚好散,彼此留個機會呀~
你別太難過,真的,
該你的跑不掉,不該你的,早點離開也傷害小..

《來信二》
謝了
還是會難過 但我會早點振作起來
畢竟我想這或許也是對的決定
喜歡他 為他付出 為他改變 為他規劃新的人生目標
但我想如果缺少了另一方面也有一樣的想法做法
這一切也都沒意義
果然感情還是需要互相的

他這麼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
做了對他而言最好的決定
那我除了接受 大概也別無他法
覺得可惜了就是
畢竟是我喜歡最久 最想在一起的人
曾經以為原來看似不可能的夢想還是可以等到機會
然後把握機會去努力實現
但事與願違

不過至少沒什麼遺憾 對吧?



《回信二》
你講的話,
跟四年多以前前男友講的話一模一樣,
可是我倒很希望自己能像芝一樣,
不會因為對方已經為了自己搬到自己住的縣市,
就一直拖著沒有分手。

我覺得我跟他的錯誤就是我們太久才分手,
有時候不是對方有沒有心的問題,
我前男友在分手之前的十年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男性之一,
他一直像哥哥一樣地,待在沒有家人溫暖的我身邊,
如果我們可以早一點分手的話,說不定他現在還是:)




winni說我應該要放下過去的包袱,
可能吧?我就算完全沒有感受到重量,它應該還是一個包袱沒有錯,
我恨的人我愛的人名單幾乎沒有更動,
只有不再花力氣愛他與恨他而已。

前男友屬於討厭的那一種,
不過我不會再花力氣討厭他的,
我會多想想他的好,雖然已經快要記不得了。

哈,前幾天想起以前,我只不過說肚子餓,
在別的縣市的他就叫朋友幫我買宵夜,
唉,哥哥呀,如果你能永遠當我哥哥那就好了。

都是我的錯。是我打亂了我們之間的平衡,
所以最後我連這最後一個「親人」都沒有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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