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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陳世美的異想世界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2.03  天氣:  心情:


今日又聽了一段《鍘美案》,忽然有點兒想法。



應該許多人都聽過這故事吧?大約是這樣的:

話說陳世美離家進京趕考,中了狀元,被皇上招為駙馬。後來家鄉的父母雙亡,他的元配髮妻秦香蓮帶著倆孩子到京城裡投奔他,卻遭到陳世美驅逐。

陳世美幹嘛不與自己妻兒相認呢?因為他已經娶了公主當了駙馬爺。首先,一旦相認,那麼公主就成了「二房」。堂堂公主怎能當人家的二房呢?其次,當初皇上招贅他的時候,他隱瞞自己已婚的身分,這可是欺君之罪,要殺頭的。因此他萬萬不能與妻兒相認。

將秦香蓮趕跑,事兒就該完畢了。然而秦香蓮不是普通的女性,她一口氣嚥不下,居然攔轎告狀,找上宰相王延齡主持公道。宰相爺聽了她的告訴,十分同情,於是藉著參加駙馬的生日派對,帶著秦香蓮去赴宴,勸他們夫妻和好。沒想到駙馬爺不給面子,還是不認帳,把老宰相氣個半死。

派對結束後,陳世美愈想愈不對。老宰相既然打抱這個不平,萬一跑去跟皇上告狀豈不糟糕?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殺了秦香蓮來個死無對證以策安全。於是他指派得力手下韓琪擔任殺妻滅嗣的刺客。

想不到韓琪是一個十分義氣的人。他在破廟裡找到秦香蓮母子,聽完秦香蓮的說明,難以下手。這下僵了,違背主子交代的任務是不忠,殺死無辜之人是不義;韓琪在忠義不能兩全的僵局中,當場刎頸自殺了。

韓琪自殺後,秦香蓮進一步向開封府投訴,狀告當朝駙馬。龍圖閣大學士包青天審明案由之後,不顧太后與公主的求情,硬是鍘刀伺候,將這個無情無義的陳世美殺頭了帳。

故事結束。







很有趣的故事,唱的也動聽;但我對於陳世美的行動,實在有些不解之處。

陳世美貪圖富貴,不認髮妻,這很可以理解;但他派刺客韓琪去刺殺母子,這就不合情理了。

首先,戲裡說他怕宰相王延齡告御狀,所以殺人滅口。但這件事王延齡已經知道了,無論秦香蓮死不死他都能告御狀。至於人證,就算沒了秦香蓮,也可以派人去陳世美的家鄉捉幾十個鄉民進京作證。幾代人在同一個地方住了幾十年,不可能沒人認識吧?

其次,王延齡在駙馬壽宴上說了,只要夫妻和好,皇上那邊由他一力擔待,保證駙馬沒事。這位王宰相是皇上信賴的老臣,是包青天的老師,地位崇高,他既然承諾了就應該放心才對,又何必翻臉呢?

況且,古代三妻四妾很平常,他大可將秦香蓮降為二房,甚至休妻再納,這樣就不會影響公主的家庭地位了。至於隱瞞已婚的欺君之罪,這種事只能算是小欺君,編個合情合理的說法,加上宰相和一干重臣擔保一下也就過關了唄!但為了掩飾欺君而殺人,這罪就大了。陳世美既有狀元的才智,不可能不明白。

第三,就算真的要殺人,怎麼會笨到派自己的手下,還拿著府裡的刀去幹?擺明脫不了干係;殺個把孤苦伶仃的弱女子和小娃兒這樣簡單的工作,隨便找幾個潑皮無賴就能搞定。再者,韓琪是他身邊的人,既然能交辦這等重要工作,可見陳世美對他有相當程度的了解;既然有相當的了解,就該知道交辦他這項工作會出紕漏。

戲裡是這樣演的:當陳世美交辦差事時,韓琪曾問:這母子三人犯了甚麼該死的罪?陳叫他不要問,殺了就是。韓琪當場就感到狐疑:殺人不問罪,豈有此理?

陳世美應該知道韓琪是個正直的人,要他去幹這等不義之事,會帶給他內心無限的掙扎與矛盾;而將這等要事的成敗繫於韓琪內心的掙扎,豈不是很不確定嗎?正常來說,應該編派一個合情理的因由,讓韓琪相信這母子三人確實犯了萬惡不赦的死罪,又因為如何如何才不能循正常途徑將她們押送官衙問罪,因此必須暗殺之。這樣才能確保任務順利進行。

我這種笨蛋都想得到,陳世美是榜首耶!怎麼會想不到呢?他唯一想不到的大概是韓琪這個智障居然會白癡到自殺吧?






這齣戲我聽了不知道幾百遍了,以前也不覺得有甚麼奇怪,但今天忽然有些想法。

我覺得,陳世美其實並不想殺人。以他對韓琪的了解,派他去幹這等不義之事,又明說「殺人不問罪」,一定會讓韓琪滿腹狐疑而下不了手。他把韓琪的心理狀態摸得很清楚。

既然不想殺人,那又為何要派出刺客呢?

是這樣的。其實陳世美內心還愛著秦香蓮。畢竟原有夫妻之情,在他寒窗十年進京趕考的時候,家裡的大小事、奉養父母拉拔兒女,都是太太一手包辦。多年來這份恩情一直常駐他的心底,是合情合理的。

戲裡也有演到:當秦香蓮帶著兒女投奔駙馬府的時候,倆孩子跪在地上哭喚著:「爹!您就認了我們吧!」陳世美也哭了。他心裡確實是掙扎的。

既然決定要割捨過去,何不好好地說呢?將自己的兩難之處好好跟秦香蓮溝通,說服她體諒自己,再花一大筆銀子在外縣市購置房產安頓母子,讓她們今後過著豐衣足食的日子,豈不是兩全其美?

不,陳世美不這樣想。

有一種人是這樣的。當他決定要忘掉某人時,他無法好聚好散,他必須做些甚麼讓對方恨他,愈可惡愈好,讓對方在心裡頭徹底將自己否定了,這樣才能斷絕自己復合的期望。

陳世美是這麼想的:如果我好好地說,秦香蓮也接受了,帶著萬般無奈的心情分手,將來有一天我還是會忍不住去找她。到時候她依然愛我,兩人舊情復燃,一發不可收拾。可我又意志不堅,無法控制自己的心又無法控制自己的腿,所以必須讓她討厭我;她討厭我恨我,跑得遠遠的讓我永遠找不到她,又或者找到了也不可能復合,這樣我的心情才能安頓,才能坦然面對分手的事實。

因此他得幹一些令人討厭的事,絕不能在彼此相愛的情況下分手。陳世美的做法是派一個敗事有餘的刺客去行刺。

他沒料到的是,秦香蓮的反擊這麼激烈,「令人討厭」的結果竟然是被告上開封府鍘刀伺候,枉送了自己小命。



這個故事的啟示在於:沒事不要想太多,想太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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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1 23:45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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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5 07:45
她, 45歲,大阪府,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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