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男子為滿足性慾,清明節不去掃墓祭拜祖先,卻支開家人強迫3歲繼女為他手淫,之後更脅迫8歲繼女任他姦淫。板橋地方法院昨日審結,將這匹對幼女性侵的惡狼重判10年10月徒刑,並施以最長3年的強制治療。
這宗繼父性侵猥褻繼女的亂倫案件發生在去年清明節間,住在鶯歌的胡姓男子當天用計支開妻子及8歲繼女後,在家中客廳一把抓住留在家中的3歲繼女手部,脅迫三歲繼女為他手淫。
五月間,這名狼人繼父又將魔爪伸向了8歲的繼女,做出更令人髮指的行為。
判決指出,胡某當晚先佯令繼女進房和他同睡,當8歲繼女進入房間後,胡某強行褪去繼女的衣褲,並在撫摸繼女的胸部、下體後,性侵得逞。
離譜的是,胡某性侵繼女後,竟然就倒在繼女身上呼呼大睡。凌晨二時許,胡某妻子返家看見胡某趴在全身赤裸的女兒身上的不堪景象,隨即報警究辦。
胡某見到醜行敗露非但不知悔悟,甚至還叫囂「去告我啊!我不怕妳」。
胡某庭訊時辯稱,他並沒在清明節猥褻3歲的繼女,至於性侵8歲繼女一事,則是因為當天喝醉酒神智不清,才趴在繼女身上。
板院合議庭以胡某竟對家中幼弱女童強制猥褻、性侵,不但毀滅家庭成員間信賴、安全與福祉,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加上他犯後態度不佳,審結後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將他重判10年10月徒刑,並須接受最長3年的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