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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老師不是人
作者: 豆豆O^^O 日期: 2010.06.12  天氣:  心情:
人本的精神就是老師不是人,學生是大爺,
學生口出穢言侮辱老師是老師沒教好,
老師闡述事實讓學生"身心受創"真是該死,
這個家長說只要老師認錯就好了!
張姓老師的確應該認錯,因為他不應該管人家的小孩遲不遲到,曠不曠課,
要不要上課是他家的事,是家教的問題,
所以老師們請記得不要愛管閒事,
學生做傻事,你們要笑笑地說.....哎呀!像你這麼聰明怎麼會做這種事呢?
學生打人,你們要笑笑地說.....哇!
像你這麼強而有力,沒參加拳擊社真是太可惜了!
學生"問候"你們的父母,你們要笑笑地說.....你父母也好啊!
反正絕對不能讓你們的態度、語氣、聲調、音量等,
讓學生精神與心理上感到難堪或屈辱,
否則就會遭到法官,家長和人本教育基金會的圍勦!
切記~切記~~!


罵一句「遲到大王」 老師判刑


更新日期:2010/06/11 04:21



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某國中張姓老師九十八年三月間在學生集會的司令台上,對特定學生訓話,指該學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等語,引發家長強烈不滿提出告訴。南投地方法院十日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判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每日以一千元為計算標準。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姓老師也是該校訓導組長,九十八年三月間,一名學生該學期遲到次數達九次,當天學生集會時又遲到,張姓老師在司令台當著眾多學生面前,指責該學生是「遲到大王」、「遲到次數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等語,該生認為自尊嚴重受辱。


 


法官認有公然侮辱之虞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表示,所謂「公然」一詞,指以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況,被告老師雖聲稱係「愛之深,責之切」,惟法官認為被告訓令學生的態度、語氣、聲調、音量等,均使學生精神與心理上感到難堪或屈辱,的確有涉及公然侮辱之虞。


 


法官說,被告老師就算基於訓誡善意,也不該不顧學生的感受,且迄今未與學生家長達成和解,昨天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判決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張姓老師將等收到判決書並與律師研究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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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6-12 18:39
他, 62歲,基隆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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