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姊妹宣布她要在10月先登記,然後擇日再補宴席,會這樣做,主要是因為女方家反對,問反對的理由,得到的答案卻是~
女方家認為她男友太單純,問題是連她自己都這樣覺得,她覺得這樣要一直照顧男方,將來她會很累,
所以在她的臉上其實看不到要結婚的喜悅,只是因為男方家長不斷催促,所以她只好先答應登記,
聽到這我們的火氣一股上來了,第一~婚姻不是兒戲,登記就算是正是合法夫妻,將來離婚就不是像一般男女朋友分手,
第二~結婚應該是自己的意願,而不是別人叫你結就結,之前她就有抱怨她男友不夠成熟,
當時就有跟她說若真覺得不適就放人走,對方是急欲結婚的,我那時還笑她是因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吧!!
了解她個性的我們也直接點出...其實她也不想被人管吧!!如果她想找精明點的,就只有被管的份,
況且她男友的條件是很多家長喜歡的女婿條件,有房有車,家裡開公司,還不用為結婚基金愁,菸酒不碰,有不錯的工作
最重要的是宗教跟飲食上跟她都一樣,反觀朋友,沒錢沒美貌也沒才氣,就是不知道她在嫌甚麼??
但終歸還是得看自己本身想不想嫁?? 所以我們在分析後很認真的要她考慮清楚,不結婚就放手,要結婚就果決點,
不要在那邊三心二意,恐怕也是女方家長看出她的三心二意才隨便找個理由反對,但"太單純"這個理由實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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