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覺證(二)
所謂十世修來一世佛,亦即以行功了愿漸消過去業,而漸積未來果的現象。
另一個對立之觀點,所謂十世劫磨一世消,即是以了除夙累的牽纏。
上天亦因有鑑於此,乃有所謂末法清算;亦即欲使修道子在迂迴之道程中,能夠不多繞冤枉路,使過去業顯現於精修道子中,了斷過去業,造就未來果。
由以上理論可以印證出本身欲在道程中行持,不落入輪迴現象中,修道子必須「堅守心志」。
「堅守心志」亦乃凝神之具體作法。
須知人之心志乃由自幼受教育環境,及至人文、文化之影響而有所建立其雛型,可從個人平素言行略窺一斑。
因而對特定事務之立志,以迄貫徹,均可培養其心志之方向;更因如此心志之凝定,其貫徹力量乃由毅力為後盾。
故心志確守,則日積月累,亦即凝聚個人心靈力量,終此一生可達到凝神作用。
換言之,亦即外用之言行達到內斂之習性,在此過程中點滴使成恆性,必可助益於凝神。
「覺證」一詞,即為智慧的體驗。
「覺」在宗教領域中乃超乎世俗之紛擾,由日常事務而印證天地玄奧,達到體驗,進而可在玄微之中了悟生死情境。
欲求了脫輪迴,在生之修持乃正本清源之上策,亦即積極之作法。
明悟死後所須面對之事理則乃防杜之消極作法。
因而本文主論即在闡述如此宗旨,欲勉眾生在世恆修,以達覺證,而可不墜輪迴。
(摘錄:拱衡寶庫之直指不墜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