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就思索人生的意義 大二時 告訴我老婆 我有三個想法 1. 我要生五個小孩 2.每個小孩我要差3歲 3.我不要我的老婆是高齡產婦 她問我幾歲叫高齡產婦 我回答超過35歲就是了 因為超過了對母體與小孩都不好 我說若是您有辦法 一胎5個 我不反對 她問我若是5個都女的 那還要生嗎 我說男女不拘 35減去12年(頭尾共12年) 得23 我說您不嫁沒有關係 我只要找到一個小於22歲 願意配合的 我的想法必可實現 於是大學時我必得結婚 我要結婚時 老師 同學 親人 朋友 皆反對 只有4個人同意 那4人呢 雙方當事人還有我 媽媽 與岳父 很多人說 我是奉子成親 我為了證明我的清白 把老大拖了一年半才生 於是 我完成我的想法 事後也證明我生5個小孩是對的 3男2女 (女 男 女 男 男) 我的老師 同學 所有當時反對的 事後都問我 當時怎麼有那樣的想法 我回答他們 因為我是站在小孩的立場在想事情 並不是站在我個人立場在想 我知道很辛苦 但還是得這樣 因為我不自私 凡事以利他為優先 我的友 您們呢 是不是也該調整心態與想法 以利他為先呢 若能如此 我想這社會應該很和諧 我們的人生也將更有意義 不是嗎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