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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這是要人犯罪嗎
作者: chin 日期: 2013.11.18  天氣:  心情:
偷拍女性身體無罪!未拍到內褲,不算隱私。 中部一名男子在大賣場用相機偷拍女子下半身,被抓到後,並被人告上法院,但法院審理此案時,認定男子僅拍到大腿外側、或身體部分,未拍到內褲等體隱私部位,認為不是偷拍身體隱私部位,判他無罪。


如果要殺人 被殺的人逃了 追殺的人是否也是無罪 那麼殺人未遂為何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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