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5,818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3193784
無心人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我們不錯過,我的愛情在這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夠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因?果?
作者:
無心人
日期: 2013.07.31 天氣:
心情:
最近鬧得火紅的案件,大概非那位枉死的洪先生了。
每天只要一轉到新聞台大概報的都是他的事情,個人覺得死者為大。
一個好端端的人走入軍中卻是抬著出來,對於她的家屬的確該抱著致哀的態度。
但個人一向信奉:事出必有因。這個論點,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若因違紀被關到禁閉室。
軍中明令不得使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不小心"帶了進軍營。
這個"不小心"卻也成為一個把柄,這該怪誰?
實際上也只能怪自己,怨不得人。
犯了錯受罰絕對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若洪先生不去招惹一些事。
會有這樣的結局?在洪氏家屬要求真相的同時,是不是也該追求一個真正公平的原點?
而不是一昧的利用同情心作為後盾,得理不饒人?
有這樣的果,必是有沉痾已久的因,否則不會有今天兩造的下場不是嗎?
人~別一昧指責別人加諸已身之痛,先思考是否得罪了別人甚麼事情。
(純屬個人觀點,看了不舒服就別看)
標籤:
瀏覽次數:
172
人氣指數:
1372
累積鼓勵:
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我們不錯過,我的愛情在這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