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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結婚證人
作者: 媚比☆ㄞˋ 日期: 2009.07.29  天氣:  心情:
剛去三重事務所

朋友登記結婚

找我當證人

沒想到

結婚的手續是這麼的簡單

身份證的配偶欄寫著互相的名字

嘆~覺得好不值得

二人交往那麼久

就填著一張結婚的表格

這場婚姻很簡單

沒有亮麗的結婚照

也沒有 熱鬧的喜宴

就很單純的二個證人

希望你們能幸福的一輩子

未來不只有你們二個

還有一個babe

不知道是感動

還是宛惜

不應該這麼簡單

女孩子從小對婚姻

充滿了期待

走上紅毯那一刻

接受眾人的祝福

不應簡單的完成這張證明而已

還有很多很多..

我看不到女方的笑容

男方看到了身份

高興了起來

因為配偶欄

多了一個可以跟他一起攜手到老的伴侶

也許事情發生的太突然了

但是 我還是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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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04 00:04
他, 44歲,南海諸島,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02 17:28
他, 44歲,南海諸島,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02 21:20]:

最好啦~~
不是金城五就是謝霆鋒啦~~
我的眼光沒那麼高啦~~

 
時間:2009-07-31 20:45
他, 44歲,南海諸島,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31 23:25]:

那我要寫謝霆鋒嗎?

 
時間:2009-07-30 14:57
她, 38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29 22:43
他, 3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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