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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學習是門課程
作者: 蒲公英 日期: 2012.03.06  天氣:  心情:


買車?不買! 結婚一小時…離婚











廿七歲王姓女子與李姓男友登記結婚,要求婚後李得「買包、買車」給她;
兩人辦妥登記不到一小時又來辦離婚,原因是王女離開戶政事務所,
就立即拉李到車廠「下單」,李勸暫緩,王怒嗆「不買就離婚」。



中市潭子區戶政所人員說,年輕人婚姻觀念淡薄,但結婚到離婚不到一小時,
「這麼短命的婚姻還是第一次遇到」。這對怨偶事後也一直沒再辦結婚登記。



據了解,王姓女子與從事軍職的李姓男友(廿三歲)交往兩年,期間數度分合。
去年底,王女告知李已產下男嬰,「你是孩子的父親」,要李負擔「奶粉錢」
一起扶養。



李撫養四個多月後,希望能「名正言順」,要王女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
王女趁機獅子大開口,要求婚後得「買進口車、名牌包」,李照單全收。



上月底,兩人寫好結婚書約,前往戶政所辦登記,戶政人員核對身分時,
因王女上妝,容貌與身分證照「落差甚大」,出言詢問,
王女甩頭就走,留下李頻跟戶政人員賠不是。



隔天上午,兩人又出現在戶政所,這次順利辦理結婚登記。
戶政人員將添加配偶欄註記的身分證交給兩人後,兩人隨即離開,
未料不到一小時,兩人再度上門,王女怒氣沖沖說,「我要跟他離婚!」



戶政人員了解後才知王女登記後,馬上拉著李到汽車展售中心「下單」,
李勸王女,自己還在繳車款,先別急著買,王女聽後怒嗆「不買就離婚」,
兩人僵持不下,李沒有辦法,只好帶著王女回到戶政所辦離婚。



「李王一小時聯姻」已創下潭子戶政所「最短婚姻」紀錄,
連任職多年的資深人員說,「想都沒想過的事情,居然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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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這篇報導時就覺得超誇張的~
今天上來看到別人寫的日記...
結果又都是在講離婚...
是怎樣ㄚ~現在離婚好像跟放屁一樣簡單~
搞不懂~結婚不是為了要準備離婚的~
若要離婚就不要結婚阿...
何必多此一舉~既留下記憶裡的痕跡...
也帶給彼此難以抹滅的傷痛....
若很多事情都可以這樣輕易結束...
那還有什麼事情是值得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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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3-08 17:45
他, 4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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