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人,永遠不肯說對不起。
不是認為自己沒錯,只是他們想得很長遠,深怕這次道歉了,低頭了,打後就會被對方吃定。
他們認為對方大吵大鬧,無非是想評估一下他們可以退讓到甚麼地步,要是這次退了,下一次就要退更多,為免對方得寸進尺,他們堅決不讓。
「不如讓他來適應我吧,我就是如此倔強的一個人,打從第一天認識我就是這樣,他既然知道,仍選擇和我在一起,那就接受吧。」
問題是在初相識時,情人都樂於將就;相愛的日子久了,沒幾個人願意盲從附和。
一堵牆築得愈高,便愈難拆卸,當對方發現尊駕的堡壘牢不可破,他會放棄攻城,索性離開。
「走吧!你走,只因你不夠愛我!」然後尊駕哭得涕淚交加,悔不當初。
情侶吵架本屬平常事,作出太多形勢前瞻,過分擔憂淪為弱勢,只會把簡單事情複雜化。
要在甚麼時候軟化,甚麼時候企硬,歸根究柢要看誰有道理。
當然,價值觀因人而異,是非往往難辨,贏了道理輸了感情不見得划算。
為了息事寧人,遷就在所難免。
其實情侶間的爭拗,十居其九為了一些無聊事,何必斤斤計較?
但是要謹記,道歉不等於敷衍,要是你認為自己有理,在說對不起前,還是要把你的理據說出來。
別低估了情人的洞悉力,你是因為理虧而道歉,還是因為愛他而道歉,情人在冷靜下來後,會懂得分辨的。
說到尾,相愛是用心的,不是用理的,更不是看風使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