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生日快樂感謝祝福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盆栽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獨孤求敗改變司法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7.12.11  天氣:  心情:
獨孤求敗改變司法
~改變制度 保障人民的司法權益

妳這個問題 就算用口語說 大概說兩個小時 也說不完!!!
把違法濫權的檢察官 恐龍法官告到監察院或管轄法院的檢察署
簡單說 至少 他們會被監察院和上級機關或長官調查 也會被地檢署檢察官列為被告
至於
是否被提案彈劾 移送司法院公懲會 懲戒(或被長官 上級機關)懲處 是否
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或檢察官 以他字案行政簽結~變相吃案 拖案 延宕案件......
都有可能..........

為了怕他們吃案 我會把相關案件
在書狀表明 同時會寄給媒體 媒體人 其他政治人物 例如立委或在野黨的黨主席
也向立委請願 要求增訂相關法律 處罰監委濫權不提案彈劾
(應科以刑罰~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 乾脆提案修憲 廢除監察院.............!!!

至少 他們以後 不敢再我行我素 肆無忌憚 囂張跋扈...
就像是最高法院民事庭 動輒程序上駁回當事人的訴訟 未命當事人補正
就以當事人未具體表明原審判決 有何違背法令~具體法律條文 為藉口
草率 以裁定駁回 未為實體判決 侵害當事人的實體利益
讓審級救濟制度 形同虛設 侵害憲法第16條得訴訟權 引起民怨
當事人
花了至少十幾萬元台幣~上訴裁判費用和律師費
等了一 兩年 結果~案件卻遭程序駁回 所謂的上訴不合法

此外 司法院的民事廳長和相關法官 會省思這個問題
以免 以後再被告~~~~~~~~~被我告或被其他和我一樣的人提告!!!

最高法院的法官 目前 只告到監察院 我還沒告到地檢署~刑法第124條的枉法裁判罪
還沒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先這樣............[*)]
vip~20171227
last but not the least,
無能總統 空汙政府~綠色執政 騙票保證!
出門騎車時 記得戴口罩~上下班時間或霧霾時 切勿在外面運動!!!
ps.
氣溫又下降了 Take care of yourself!!!
標籤:
瀏覽次數:467    人氣指數:1467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生日快樂感謝祝福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盆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