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現代單身男女愈來愈多,步入婚姻的時間也愈來愈晚,因此不少未婚男女都會求助婚友社媒合找對象。日前一名男子花了5萬多元加入「優勝美地」婚友社成為會員,結果他指控婚友社將會員資料誇大不實,導致實際見面產生極大失落感,而且還未依約把女會員資料電郵給他,排了8次約都沒成功,一狀告上法院。
這名30多歲的陳姓男子從事按摩業,他在日前加入位於台北市中華路上的「優勝美地」婚友社,該婚友社已經經營業十年,會所內的牆壁幾乎貼滿配對成功的會員喜帖、照片等。陳男在今年4月加入優勝美地會員,繳了5萬元的會費,另外還繳了3千元買了10張「排約券」,但他在接受會所人員排約8次後卻都不成,事後控訴對方提供資訊不實。
體格壯碩的陳男表示,他氣婚友社極力誇大美化對方,結果見面聊天後,彼此都覺得不誠實,要繼續交往的機率幾乎為零。他舉例表示,優勝美地曾經安排一名30歲的大眼白皮膚的張姓小姐認識,會所人員告訴他對方是「女秘書」,結果見面才得知對方是業務助理;聊天中他提到自己月收入約5萬元時,對方驚訝的問他「不是10萬嗎?」讓陳男有種受騙的感覺。
陳男還說,他在相親8次後認為優勝美地提供的會員資訊不時,也未依約定在排約前將女方資料和照片電郵給他,每次僅以電話告知,排約之後也沒幫他追蹤女方對她的態度,以至於8次都沒成功。但優勝美地的人員表示,陳男是按摩師,工作中也方便接電話,至於未追蹤對方了解是否對他有好感,會所人員則說因為沒有女生表示想再見面。
法院根據兩造雙方說法,並調閱會員填寫的資料對照,認定張女資料上寫的是「現職業務助理,曾任社區秘書」,因而無法認定誇大,但法官認為婚友社若能事前將女生資料寄給陳男,這樣應可減少認知差距而降低成功機率,因此判處優勝美地須退還陳男2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