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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漲價歸公 回應巢運訴求
作者: 2006erick 日期: 2014.08.29  天氣:  心情:
  • 2014-08-29 02:31

  • 中國時報

  • 鄭博文

    最近一個月來財政部房地課稅改革方案先後舉行兩次座談會,方案初步構想是將房地產交易漲價部分視為交易所得,以所得稅方式處理,表面上是要打擊不當炒房、炒地,但仔細看目前所得稅率級距最高也才40%,仍有60%會漲價歸私;同時財政部怕「違憲」之餘,仍刻意保留「土地增值稅」相關辦法,也同意讓未來土地增值稅能抵減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此舉讓漲價進一步歸私,嚴重脫離漲價歸公立憲精神,這就是讓台灣建商財團整天挖空心思炒房炒地的最大動能。

     人民對高房價及房地產業者的不滿在近日再度引爆,25年前的無殼蝸牛運動的社運人士發起「巢運」,要在10月4日夜宿仁愛路,抗議政府住宅政策的無能,讓房地產業者大發利市,人民痛苦背負房貸成為房奴。


     《憲法》第142條規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平均地權土地政策四大政策: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也在《憲法》143條明文規定,其中漲價歸公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土地增值稅是一種機會稅,有交易才會課徵,民國91年陳水扁執政時為救當時不動產交易低迷狀況,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及《土地稅法》第33條,將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為期2年。更於93年再延1年,但這些修正屬暫行措施,因此再於94年將原40%、50%、60%之稅率修訂為20%、30%、40%。民國91-94年3年救市在政策上是救市有功,但民國94-103年近十年來如此低的土地增值稅,是讓全民繁榮成果進入私人口袋,難怪連企業家葉國一直呼房地產是日夜都在賺,財政部不思回復原來之稅率,而妄想立新法來打擊房地產暴利,是有點捨本逐末。


     江宜樺院長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排除重重困難推動「房地產實價登錄」,初步已讓政府能掌握真正房地產交易價格,這對推動「漲價歸公」的土地增值稅已創造一個立於不敗之地空間,一掃過去因政府無法真正掌握市價資料讓「漲價歸公」成效大打折扣,這或許是過去財政界人士詬病地政界「土地增值稅」理想無法達成之主因,但時空轉變,政府已能掌握真正房地產交易價格,財政部何妨停一下腳步再檢示原有40%、50%、60%之稅率是不是更能打擊房地產不當炒作。


     工程受益費與土地增值稅,原本是設計將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增加,逐漸收回讓全民共享,「工程受益費」因縣市政府議員作梗而無法開徵,「土地增值稅」因政府怠慢不願再回復40%、50%、60%之稅率,讓大台北地區這十年多來因捷運站通車,及快速道路路網完成的房地產繁榮增值現象,盡歸私人口袋,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其來有自。


     財政部有心進行房地產相關租稅改革應給予肯定,但方向錯了,可能解決不了原先問題,同時訂新法是要比修舊法困難度高很多,盼望財政部能深思熟慮,同時不要忘記國父孫中山先生以及眾多制憲先賢的「平均地權」與「漲價歸公」立國精神,讓房地產無利可圖才是解決人民居住問題的核心,此次風雲再起「巢運」的五大訴求就能迎刃而解。

    (作者為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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