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獻給一個奇特關係的人~~~
一個第三者
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 為著添購新傢俱的事情而鬧彆扭, 女的口才犀利,男的剛毅木納。 過沒多久,做老公的就已處於挨轟的態勢。 不一會兒, 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說不出話來。 這時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 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老婆, 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 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雖是短短的幾個字, 卻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贏」為目的的現代人省思啊! 有時候您贏了面子,但其實您輸了感情; 有時候您贏了口舌,但其實您輸了形象; 有時候您贏了好處,但其實您輸了友誼 ……, 總之,有時候您看似贏了,實際上您卻輸了! 可不是嗎? 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 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 更容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 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 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 做人不講理,是一種缺點; 做人硬講理,是一個盲點。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 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 在人際互動間,您會顧此失彼嗎? 您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