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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作者: 汶靜 日期: 2010.10.03  天氣:  心情:

我有個男性朋友

剛結束五年感情

他女友始終不肯放棄

於是我的男生朋友

就和對方協議好做好朋友

我聽了非常生氣

我問這男生說

你所謂的分手後好朋友定義是什麼

男生回答說

就像以前一樣

對方無聊的時候還是可以找我

還是可以打電話給我

只是我們關係不再是男女朋友

我說

女生還肯和你做朋友

就是放不下你


你用這樣的態度面對

只會讓女生更痛苦

況且我不相信這個女生來找你

你就能把持得住不碰對方

既然不愛了

就不要把情況複雜化

讓你曾經最愛的人再受一次傷害

我那位男生朋友沒有理會我的話

繼續這樣的情感軌跡

結果是

舊愛苦悶男生有了新歡

新女友也一直在意他與前任的交往

這樣的愛情令到三個人都很累,也很難過

當你要面對下段戀情

就必須把從前的東西淡忘掉

這不是絕情,而是負責

感情已經結束了,而你也不愛了

別貪圖舊日的溫柔

讓對方更受傷

也讓自己之後的情人難過

當朋友當然可以

前提是已經沒有愛的成分在

經過時間的洗禮

兩人能夠把感情昇華成朋友

或許那時候

再當個偶爾聯絡的朋友,會更自在

情人眼裡是容不下一粒沙的

更何況是曾經如此親密的前情人

愛情真的不應該還有「前情人」的存在

好好去面對自己的下段感情

愛一個人就應該讓對方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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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7-15 14:11
他, 61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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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03 18:47
他, 59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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