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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自私無罪,劈腿有理
作者:
采依
日期: 2006.05.31 天氣:
心情:
<<角色(假名)>>
學妺:
晴
、
玲
(同學)
男友:
杰
、
明
學弟:
仁
、
光
我
<<關係>>
1.半年前:我暗戀
仁
、
仁
暗戀
晴
、
杰
是
晴
的男友、
光
是
晴
的劈腿對象。
2.半年後:我暗戀
仁
、
仁
暗戀
玲
、
明
是
玲
的男友、
仁
是
玲
的劈腿對象。
<<真相>>
晴
:知道
玲
劈腿的事
玲
:知道
晴
劈腿的事
杰
:不知情
明
:不知情
仁
:知道自己是被劈腿的對象
光
:知道自己是被劈腿的對象
我:知道全部的事
<<愛情觀>>
晴
:我愛跟誰在一起,就跟誰在一起。雖然我最愛的是
杰
,但我們距離太遙遠,
光
剛好可以填補我內心的空虛。只要
杰
不知道,我最後還是會回到他的身邊。
玲
:雖然我跟
明
在一起,但我最愛的不是他,當初也是他追我的,而且我們距離太遙遠。
仁
剛好在我的身邊照顧我,而且他又喜歡我,跟他在一起沒什麼不好。正好讓我有理由和
明
分手。
杰
:只要我好好的工作,給
晴
最好的,相信她會一直等我。
明
:雖然
玲
不是很喜歡我,但她跟我在一起,我一定會用心的對她付出。
仁
:1.我喜歡
晴
的活潑,不知道她有沒有男朋友,希望可以跟她在一起。
2.大概是一直照顧
玲
的關係吧!我現在很喜歡她,就算她有男朋友,還是想要在她身邊照顧她。
光
:雖然
晴
有男朋友,還跟我在一起,我相信她最後選擇的人是我。
我:會一直對
仁
付出,讓他開心,相信他總有一天會了解我,跟我在一起。
<<結果>>
1.
仁
知道
晴
有男友之後就放棄
晴
。
晴
和
光
分手,最後選擇的是
杰
。
2.
玲
和
明
分手,最後選擇和
仁
在一起。
3.
仁
在先選擇了
晴
,後選擇了
玲
,最後我還是獨自一人。
<<感觸>>
1.即使你很用心的付出,對方也不一定會喜歡你,因為愛人與被愛,大家通常都選擇愛人。
2.只要你是一個吸引大家的人,不管你做錯什麼事,喜歡你的人還是會繼續愛著
你,因為愛情是盲目的。
3.在愛情的世界裡,無私、默默付出、替別人著想是派不上用場的,也許自私的
人,才是最後的嬴家。
4.我輸給了活潑的
晴
、強勢的
玲
,在這場遊戲裡,我是最大的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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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41歲,澎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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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5 15:03
他, 47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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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01 11:41
她, 41歲,澎湖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6-01 02:20
她, 37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5-31 15:05
她, 41歲,澎湖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5-31 14:57
他, 47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