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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偷兒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就想給它扔,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 "封口",所以我就打開看,內容就如下圖: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這太誇張了…
這豈不是公然的強劫嗎?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晚上10:0! 0多了,還有個小姐接。
警察劈頭就問那接電話的小姐,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我沒欠人錢啊…
那女的說 : 你的名字和地址?
警察不說,反問她為什麼亂存証信函寄?
什麼是法務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那女的結結巴巴答不上來…
警察伯伯跟我說: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以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
我想收到這封"平信"且"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人應該不止我吧!
千萬要小心,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可能會因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