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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97/3/2 我的喜歡
作者:
阿噗噗
日期: 2008.03.02 天氣:
心情:
喜歡看妳的雙眸
喜歡看妳害羞時兩頰的暈紅
喜歡看妳扮鬼臉時俏皮的表情
喜歡看妳ㄧ早上班時恍神的模樣
喜歡看妳午休結束後的睡眼惺忪
喜歡看妳抓到我出糗後的得意
喜歡看妳詞窮無法反駁的窘況
喜歡看妳任性時候嘟嘴
喜歡看妳感動時候落淚
喜歡看妳高興時候雀躍
喜歡看妳正經時候專注
希望以後有機會
我可以慢慢告訴妳
以上這些
我為什麼喜歡
其實
我最喜歡的是
妳小聲靦腆的告訴我
其實妳也很愛我
~~~~~~~~~~~~~~~~~~~~~~~~~~~~~~~~~~~
女人啊
天生愛衣服愛包包愛鞋子
縮衣緊食
只為了買到心目中想要的款式
無可厚非啦
女生愛這些東西
如同男人愛車子一樣
幾近瘋狂歇斯底里的境界
發生在我女性朋友身上的事
因為我大學是唸法律系
畢業後也是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
所以我這位女性朋友跑來請教我
提醒看我日記的朋友們
千萬不要在網路上賣仿冒品
也別以為在網路上賣仿冒品是沒事情的
只是要看警察大人們抓與不抓而已
販賣仿冒品是觸犯商標法
也是有刑責的
千萬不要因為販賣一個仿冒品
讓你的人生留下一個污點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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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03 23:38
她, 51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3 23:23
她, 51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3 22:58
她, 51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2 23:01
她, 4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2 21:10
她, 43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02 21:05
她, 43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