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電視回顧一件殺人棄屍案 國中女生被女同學拉去見網友 說要出去玩 結果是被帶到空屋 性侵後 脖子被割開 帶到浴室放血 然後棄屍在防火巷 半年後因同行女同學的良心不安 報了警才被發現 被捕的年輕兇手 還能對鏡頭吐舌頭做鬼臉 面對死者家屬 竟口出狂言"要賠多少" 以為錢就能擺平一切 一般人殺雞都覺得殘忍 他殺人是一點悔意也沒有 受審時還嗆聲 出獄後要殺法官 直到被判了死刑 才發覺事態嚴重 趕快向死者父親下跪求饒 換到一個無期徒刑 原來這一切 只有兩個字 無知 犯案少年的無知 被害少女的無知 真是 BI 啊 哈 感謝之前和我見面女網友的無知 她們一碰面就敢上我的車 被我載去山上或海邊 即使開玩笑要載她們去賣 她們也不怕 哎 大概是我長得不夠兇惡 沒人鳥我 也因為如此 才能有六年仍未斷線的網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