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61772
 哈哈♥麻糬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嗚啦啦*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It's ok.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服務業真難為啊
作者: 哈哈♥麻糬 日期: 2011.07.16  天氣:  心情:

我是在台北車站裡面的小7打工,
但我們這家店有跟別的店有些不一樣的地方,
那就是──我們開的發票是爭鮮的發票!!!!
(沒錯!就是迴轉壽司那個爭鮮!)

在這裡也要告訴大家一個小小的秘密,
就是 只要不是開7-11發票的7-11 都不能使用「商品卡」哦:D
(例如:臺鐵裡面的7-11、誠品站前地下街裡面的7-11)

上面都是前提,
我主要要表達的是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

有一對夫妻走進來拿了一瓶多喝水,
出示了1000元的商品卡,
那時我正在泡咖啡,
聽見旁邊站櫃檯的同事告訴他們說:「不好意思,我們是特殊門市,不能使用商品卡喔:)」

這時一齣鬧劇就開始了……

「你們這裡不是7-11嗎?為什麼不能用商品卡?」
「你們這根本就是掛羊頭賣狗肉!!!」
「那是你們內部的問題!如果不處理的話我就把你們招牌拆下來!!!!」

我聽到這幾句話之後回過神,
發現他居然在用雨傘打我們的招牌,
不誇張,我覺得我的臉上真的有三條線。

還沒結束,
這時候那對夫妻開始在店裡大叫:「大家注意哦!這裡是假的7-11,所以他們賣的東西都有塑化劑!」

同事請他們不要危害到其他顧客購物的權利,
他居然說這是一個「知識份子合理的懷疑」?
我搞不懂他所謂的知識份子是……?

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怎麼會有這麼無聊的人,
他們這樣根本只是在丟自己的臉而已,
對我們,甚至對7-11,會有任何傷害嗎?


我實在不知道他們要的是什麼東西,
如果只是想要用商品卡,
那麼前後不到一百公尺都各有一間7-11,而且兩間都可以使用商品卡,
花了半個小時在這邊大吼大叫,有得到什麼嗎?



現在的大人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標籤:
瀏覽次數:32    人氣指數:1632    累積鼓勵: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嗚啦啦*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It's ok.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8 01:44
他, 3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17 11:05
他, 36歲,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17 00:16
他, 32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