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善陳光標來台捐5億善款,在國內引起天大風波,
媒體/人民/官方都有著自己的觀點,
無論是贊同的,怒罵的都好!
媒體說:行善要有專業的管理!
是這樣嗎?要捐給所謂慈善機構,再由慈善機構來統一處理,是嗎?
有的攔路跪求,有人跟朋友借錢坐車上來要紅包,還有我們不知道的呢?
錢,用在當用的地方,就是”善盡”
人,可以批評他的做法如何如何,都好那是你的自由,是不!
但是,你 能像他一樣,在這個節骨眼兒,拿出5億來”做善事”嗎?
你,可以感同身受的去了解,那些貧苦之人的切身急需嗎?
台灣默默行善的人,確實大有人在。
但打著行善之名,卻用來避稅(說好聽的)的,沽名釣譽的卻有更多,不是嗎?
看不順眼,那你來做啊。你拿錢出來發呀!
覺得受辱,那不要取啊。不要領啊!
金錢,本就當”善盡之用”,本就意涵著”交換”的意義。
他拿出5億來”做善事”,換個”名聲”又有何罪過呢?須要你們這麼大加劈伐的!
該說話的,沒說話;該反思的,沒反思。
真的是”天地ㄉㄜˋㄅㄧㄣˇㄝ!
你們這些”人”還真煩!
...................老頑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