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中央銀行每年定期通報前一年度個人鉅額外匯資料,國稅局並選案查緝逃漏稅,今年以來,已查獲18件逃漏稅案件,合計補稅及罰鍰共5,812萬元。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指出,稅捐稽徵機關已透過多重管道,以蒐集課稅資料,營業人若有心不法逃漏稅,將無所遁形。
北區國稅局已啟動外匯交易買賣的查稅行動,查核方向將以有無誠實申報匯兌收益、鉅額匯款的資金流向等,以及是否涉及不法買賣外匯行為等三大重點為主。
財稅資料中心日前已將個人結購鉅額外匯資料清冊,移送稅捐機關調查有無逃漏稅捐,北區國稅局昨天公佈今年調查案件的結果,截至本月17日為止,已查獲18件逃漏稅案件。
李慶華指出,轄區內有一家企業為逃漏國內銷售收入,將所收金額匯入個人帳戶,並借用個人名義支付進口貨款,以規避進銷貨的勾稽,共漏報國內免稅銷售額3,779萬元。
國稅局依據個人結購鉅額外匯資料,詳細分析結匯人的財產、所得、年齡等資料,發現結匯人是該公司負責人的配偶,而且國外受款人多是營業人;在調閱公司申報營業稅的資料後,發現申報進口金額與結購外匯金額落差頗大,因此深入調查該公司的報稅資料。
稅官發現,該公司逃漏國內銷售收入,透過個人帳戶收付公司貨款,而且未依規定給予他人憑證,及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遭國稅局補稅及處罰1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