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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用錢買婚姻的女人
作者: 傲柔小么女 日期: 2012.06.04  天氣:  心情:
〈寫于2012.2月〉



妳還知道妳見不得人啊 (妳自己說的)



到現在還自己說是見不得人 妳還知道妳見不得人啊

演一齣戲、 跟誰糾纏沒關係 等 XX平安X下 我說過我會放你自由、 怎麼又變成要 ~ 配合妳父母~  推父母出頭



要這些說詞...

妳的目的是達到了 但 妳很可悲!!




妳的作為 道德 品格... 讓人看到的是... 妳的 "家教"








妳欠我一個道歉!!




後記:

妳很可笑 我用過的東西 (例如:筷子) 妳介意 妳不用
那 我交往的男人妳為什麼要碰? (可不可笑?!)

為什麼妳的感情 不是介入人家婚姻 就是要破壞人家男女朋友感情?




妳再怎麼丟掉跟我有關的東西 都改變不了..在他心中 我永遠是他最心愛女人的事實!



   篇名: 想愛 (尚未分類)
   作者: 男人 日期: 2011.08.09  天氣:  心情:

   世上如果真能對愛有所選擇?
   我會真心真意愛她一個人!





破壞人家恩愛的緣份 是會有報應的 (真心請按兩次鈴 鄭小襄的媽媽說的)





荒唐 走到如今  快樂嗎...男人? 女人?



[:E]



2012.06.04 後記

千方百計搶到手 也搬過去了 現在才說 不強留
會不會太虛假

刪掉手機裡我的照片 撕掉工作筆記本裡我的照片
妳覺得舒服就好

曾經 妳加諸別的無辜女人身上心裡的苦
妳 會有報應的

當第三者~ 決定要幸福 一定要幸福
現在
幸福嗎?


搶來的 強求來的
幸福嗎?


再用妳的淫威 去達到妳要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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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05 13:56
他, 62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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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18 20:20
他, 63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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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06 01:17
他, 65歲,屏東縣,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6-05 11:28
他, 46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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