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陽的《小白菜》,故事是:楊乃武是杭州府餘杭縣的生員(秀才),「小白菜」是其房客葛畢氏的綽號,她的丈夫葛品蓮(葛小大)長相猥瑣又有病纏身,夫妻兩人不睦。楊乃武與小白菜有了私情,並且許諾:一旦中了舉人,就將她從葛小大處花錢「贖」出,收為小妾。
楊乃武果然考中了舉人,但此時葛小大卻突然暴斃。因為楊乃武與小白菜的私情,不免有人質疑是姦夫情婦謀殺親夫。由於楊乃武擅長刀筆、平日包攬訴訟,經常阻擋知縣劉錫彤的財路,因此劉錫彤逮到機會,將兩人下獄。
根據清代的司法制度,這種逆倫重大刑案,知縣依序先要報知府,再報省城的按察司(掌一省刑罰),再報巡撫(省長),然後還得上報京城,由刑部核定,才能夠執行死刑。
楊乃武在杭州府就翻供,但是知府陳魯大怒,指為刁民,並且上大刑(夾棍夾腿)。楊乃武受不住刑,只好招供殺害葛小大。經過臬司(按察司蒯賀孫)衙門,轉到了巡撫衙門,楊昌濬曾派一候補知縣鄭錫滜到餘杭查案,但鄭錫滜卻因為收了劉錫彤的好處,因此回報案情沒有問題。
楊家為了替楊乃武申冤,因此兩度「京控」(上京告狀)。第一次刑部判回浙江重審,楊昌濬巡撫卻不顧規定,仍派劉錫彤重審,結果當然不問可知。第二度京控,上諭又判回浙江,並且要求楊昌濬親審,但是楊昌濬仍以公務繁忙為由,改派湖州知府錫光代審。此時朝廷又因為言官奏報本案情節可慮,考慮原審官彼此相護,直接下令浙江學政(考核一省生員、學校的官,跟巡撫平行)胡瑞瀾接手審理。
以現在觀點看來頗為落伍的傳統中國法制,也知道「重審」不能發還原官重審。即使撇開面子問題,基於同一個審判者的個人心證,要把案件翻個身,也實在是很困難。
就此觀點來看,因為連著放了兩次阿扁,如今被泛藍罵得滿頭包的周占春法官,與其質疑他的裁斷(本人也同意他的標準……蠻「有趣」的),倒不如說他其實該算是制度的受害者。(試想,接下來大家會怎麼看他的判決?)
沒關係 我倒挺樂意小喵變胖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