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89787
 ♀ 凡星點點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忘不掉的那號碼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心花五四三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帶來快樂的蠢事
作者: ♀ 凡星點點 日期: 2008.08.29  天氣:  心情:
蠢事的定義是什麼?
我想,最簡單的解釋就是:「蠢事,就是當你在將來的某一天,想起來的時候,會笑的事。」

無可避免的,在人生的經歷當中,必定要做上幾件非常經典的爆笑事件。
有的人會回憶:阿~我在上幼稚園的時候穿錯襪子去學校。
有的人可能會說:阿~我在上小一的時候還曾經在班上尿褲子過。
可能到了二十歲,你還會講:阿~我昨天衣服穿反了,還在外面晃了一整天。

那些會讓人臉紅到不行、害羞到不行的事情,自己會記得。
那些講起來會讓人笑到人仰馬翻的事情,別人也會記得。

很多年後,可能是同學會的話題。
在過很多年後,可能是你與孩子間的話題。
然後,等到年過七十,可能變成了你與老伴談笑的話題。

我記憶中的蠢事有多少?我想,是數不清吧!


好比,以前小時後身體不好,母親沒讓我上幼稚園。
一直在大班以前,我都是由那超級無敵偉大的母親親手養育。
從玩遊戲、教我認識注音、一直到教我數數、背九九乘法……等等。
這一切我都是在家裡完成的。

有天,我在臥房玩耍,不小心撞到了後腦。
印象中,年紀很小的我,一直以為只是輕輕的撞到,揉一揉,疼痛過了,也沒跟母親說。
與其說認為沒事,到不如說是我膽小,根本不敢講。

就這樣過了中午吃飯。
當然,在這期間,我曾數度告訴母親,我頭暈、不舒服。
媽媽以為怕熱的我,是因為天氣太熱,想睡覺所導致身體不適,並叫我午餐過後回房午休。

飯後,媽媽看我滿身汗,拿起毛巾幫我擦拭頭、臉、身體。
卻發現,毛巾上略有血跡。
這可嚇壞了我媽。她瘋狂詢問我到底怎麼了。
這時,我才懦懦的說:「阿~我剛剛玩耍的時候撞到頭。」

結果,這件事情的下場就是:我到醫院縫了三四針。而頭暈,是因為失血所導致的。
後來聽說,去醫院的時候,我媽還和護士大吵一架。
原因很簡單,因為她叫我媽就算掛急診還是要排隊等診。
於是我媽整個抓狂,大怒:「我女兒都流血成這樣了,你還要叫我排隊?」

當時雖然很危險,但是現在想起來,卻覺得很好笑。
怎麼會這麼搞不清楚狀況?撞到頭、不敢說,自以為沒事,卻因為失血而感到頭暈。
我想現在會這麼笨,應該是被那一撞所害的!

然後在國小的時候,跟著班上同學起鬨。
趁著短短的下課時間,以及快放學時的打掃時間,做了一件很惡搞的事情。
那就是我們這群死小孩,將所有的白色粉筆上色。

沒錯,是上色。
也就是將白色的圖成紅色、黃色、綠色......等等。
於是當老師需要用到彩色粉筆,拿起來寫的時候,竟然出現白色。

對!是白色!

剛開始老師以為是粉筆問題。結果測試了好幾支都一樣。
想當然爾......當老師將粉筆折半,發現裡面都是白色的時候,他大發雷霆!!!!
而這次的事件,耍笨的學生全部都被抓包。
但是好笑的也在這:因為這次的事件,幾乎全班參與。
所以最後變成了集體懲罰的『既惡搞又悲慘』事件!!!


當然,進到五專後所做的蠢事更多。
講話台灣國語已經是讓大家習以為常的了。同學甚至笑我是香港人。
就因為這句「這不是我的基料(資料)啊!」毀了我一生的名譽。
雖然我強調當時是要講〝基本資料〞,而被簡略為基料。
但是她們總認為我在狡辯。香港人的稱號就這麼的跟著我到畢業。

還有,話劇中因扮演聖母瑪莉亞,所以連睡覺都被說的很安祥的事件。
或是,當大家很熱烈的討論要怎樣讓生日有驚喜的時候,我卻冒出:「不要讓壽星發現啊?那要支開的時候帶她去逛寶雅吧!」然後讓大家爆笑了五分鐘的蠢話。
(因為同學認為,這理由太爛。哪有人生日去逛寶雅的!?)

一直到現在,縱使工作一年了,還依然故我!!
時常上班忘了帶錢,還得跟同事借零錢買午餐。
最糗的是,一直以為自己錢包很多錢,卻忘了前一天晚上因為買公司的文具,早就花光了。
直到隔天早上,在早餐店,連早餐都點完了,要準備付錢才發現,皮包只剩二十塊。
還好,當我衝到隔壁的萊爾富,發現了我的同事正在領錢。
於是就這樣,解救了差點要在早餐店賣身的我!!

或是在清理印表機卡紙的時候,誤以為蟑螂鬍鬚是頭髮。(因為沒看到蟑螂)
於是很天真的用手將它扯下來,在斷掉的時候才發現有隻活蟑螂躲在印表機裡面。
這件事嚇的我大概一個禮拜不敢碰那台印表機。


幾個月前,在同學的網誌上看到,她誤把健保卡當成提款卡插入提款機。
我回應:「阿~你是太想我嗎?以前這種蠢事只有我會做欸!」
她回覆:「是阿~ ̄﹏ ̄!都是因為你不在~所以我只能這樣娛樂大家了!」
然後才赫然發現:對阿!以前這個圈子裡,真的只有我做的蠢事最多!


如果一定要解釋什麼是白目的事、什麼是蠢到爆的事情,我想就是那些在未來想起來還會讓人發笑、會讓人快樂的事情。
我想我做的很多,但是無傷大雅。
因為,如果這些事情能讓大家快樂,那麼我願意分享。


我願意分享我的人生,讓大家開心。




*……如果做些蠢事能帶來快樂,我願意這輩子多做幾件!……*
標籤:
瀏覽次數:359    人氣指數:5819    累積鼓勵:273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忘不掉的那號碼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心花五四三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5-03 21:21
他, 4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9-05 18:41
恭喜!
您投稿「本週話題」的日記獲選囉!
我們將送您「梅子」書乙本
請在9/9前以★私密方式★回覆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給管理員您的資料,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海外朋友可以留下台灣親朋好友的資料來代收^^
(1)參加活動名稱:日記話題<你做過最白目的事>
(2)公寓住戶編號
(3)收件人真實姓名
(4)聯絡電話
(5)郵寄地址(含郵遞區號)
我們在收到您的個人資料之後的14天內,將書籍以掛號的方式寄到您府上。
★注意!請務必勾選「私密回覆」來回覆此篇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以免個人資料外洩,謝謝!

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8-09-03 18:42
他, 38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4 11:34]:

恩.......我能想像!!

那是一個噁心到爆的場面。


我應該不只崩潰....
請先幫我叫好救護車謝謝.....orz....

 
時間:2008-09-03 11:49
他, 38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3 16:27]:

溫暖的地方.....


印表機....有很溫暖嗎?

>﹏<

 
時間:2008-09-01 17:09
他, 41歲,高雄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3 09:59]:

這樣就沒創意了啦!!!

而且也不符合〝生日可以誇張做事〞的原則啦!!

 
時間:2008-08-30 12:28
他, 53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1 09:20]:

呵......

對阿對阿快樂最重要!!!

蠢事,如果不要造成太大的影響...
其實想起來都很可愛的!!!!

 
時間:2008-08-29 19:41
他, 41歲,高雄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1 09:19]:

>///<
不要學我啦!!!


逛夜市其實也不錯阿。
但是要有一點轟動的事蹟才好!
譬如在大庭廣眾之下唱生日快樂歌之類的!!!

哈~~~

 
時間:2008-08-29 17:34
他, 41歲,高雄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9 19:24]:

噗!!!


什麼跟什麼嘛!!!

 
時間:2008-08-29 14:16
她, 38歲,亞洲其他,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9 15:44]:

真的是嚇死人欸!!!
因為就一跟細細的露在機器外面阿!!
我還想說怎麼會有短短的一截頭髮卡在送紙夾那邊!!

這只發生在 0.1 秒的瞬間阿阿阿阿......


呼!!

 
時間:2008-08-29 14:04
她, 39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