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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人的底限
作者: 1071028 日期: 2010.10.25  天氣:  心情:
轉載來自臉書 分享 好聽的音樂..感動..有感觸的.. 在這裡


(1)不做第三者,即使再喜歡。



(2)騙我可以,如果被我知道超過兩次,請你有多遠滾多遠。



(3)如果你拿我不當回事,我會以同樣的方式對你。



(4)我可以裝傻,但別以為我真傻。



(5)我可以容忍,但別超過我的底線。



(6)我不是沒脾氣,只是不輕易發脾氣。



(7)任何的真話,我都能接受。



(8)對我真心的,我會雙倍回報。



(9)對於陷害我的,我也會加倍償還。



(10)我不罵你,就別找罵,因為你還沒資格讓我為你損自己的形象。



(11)在喜歡的人面前,能不哭就不哭、可以為喜歡的人做任何改變,但不試圖改變他。



(12)用單純的心對待朋友和愛人。



(13)對於裝死者,不留臉面。



(14)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說啥也沒用。



(15)別跟我玩曖昧,你玩不起。



(16)不給喜歡的人製造麻煩。



(17)除了父母,不與任何人有經濟上的來往。



(18)寧缺毋濫,絕不因為寂寞而戀愛。



(19)給不起就別拿承諾當口頭語。



(20)開心的時候要想起我,難受的時候要記得你還有我。



(21)想要我怎樣對你,你就如何對我。



(22)弱水三千,希望我們都取一漂飲。

謝謝妳的不珍惜.讓我看到了自己

有一個人 你一上線就會去看『她/他在不在』
不在就一陣失落 在 又不敢打擾

有一個人 她/他的狀態簽名只要一換
你立刻胡思亂想 揣测不安

有一個人 你在線只是在等她/他
而她/他的影像卻不會在你的MSN裡走動

有一個人 你總是忍不住去看她/他的空間
即使她/他什麼新鮮事都没有

有一個人 你會看她/他的最近來訪和留言
然後又胡思亂想 揣测不安

有一個人 你一直在等她/他

她/他卻忘記了你

有一個人 你真的好恨她/他
可是仔细一想 你恨她/他什麼
恨她/他放棄你?

那不如恨自己~

有一個人 你以為她/他是你的永遠
但是她/他卻告訴你 你只是她/他的過客

有一個人 你真的可以對她/他無條件付出
她/他卻不稀罕 對她/他來说 你只是負擔~

有一個人 你那麼那麼捨不得
她/他卻那麼随意 灑脫 不在乎

有一個人 教會你怎麼去愛了
但是 她/他卻不愛你了

有一個人 你總說要放下她/他
卻總是忍不住又拿回來回味

有一個人 你真的好想她/他快樂
所以你寧願自己不快樂

有一個人 離開她/他的時候你笑了
但是一轉身 早已淚流满面

有一個人 你好想大聲告诉她/他
我真的好後悔愛上你了
因為你發現 你真的是真的愛她/他
但是她/他不愛你了 這就是事實

那個驕傲的你去哪裡了?

删掉了MSN 一個人 在電腦前流淚
删掉了電話號碼 一個人 在窗前神傷

大哭一場
允許自己再大哭一場
以後 再也不會期待
不會看她/他在不在線了
不會看她/他的空間了
不會期待她/他的訊息和電話了
不會期待她/他會關心你

有那麼一個人 真的讓你受傷了

記得那個人說過
“自私的人會快樂 我自私 所以我快樂”

恩 再見了

我那麼那麼愛你 我一點也不遗憾

值不值得 都不要緊

重要的是
記得曾經有那麼一個人 愛過你

现在我把愛情還给你 那你把我的驕傲還给我 好不好?

培根說過:

“愛情是很容易考驗的。如果對方不以同樣的愛情来回報你 ,那就是暗地裡在輕藐你。”

在愛情裡,最在乎的一方,最後往往是輸得最惨的。

假若愛一個人没有回應,與其乞討愛情,不如驕傲地走開… …

這樣,至少,你還能赢得最後的尊重。

我放棄你!因為你的不珍惜!

我謝謝你的不珍惜,讓我看到了自己……

我離開,把自由還给你,驕傲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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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26 00:47
他, 34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6 00:35
她, 4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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