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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甜心倒數第2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14情人節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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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14情人節派對
作者: ĐǺĠ₪小室₪SO 日期: 2010.02.03  天氣:  心情:
單身情人節派對
 

2/14(週日)情人節派對(請詳細看完)
LAVA夜店


當日2/14情人節..也是大年初一
這次聚辦的活動
是希望能讓各位~不管是單身~或是情侶的朋友
都能過一個快樂的情人節夜晚
單身的男女們也可以藉由這次活動能認識異性朋友的機會
請別害羞唷!
我們這次辦的活動要求
第一
希望女孩們能準備100塊以內的小禮物
是準備當天如果有遇到~給你覺得"不錯"帥"好看"好感"順眼"不討厭"
的男生親手送給他...(男生可同時接收好幾個禮物~比照日本情人節的情節)
"一定要送出去"
但是~也請男生不要誤會是可以追求之類的喔..
只是純粹交朋友並沒有任何的涵義.....

第二
沒有準備小禮物的女生們..
那..就請你準備100元+MSN小紙條或電話號碼(一定要真的喔)
我們會放入一個紅包袋裡...交給沒有收到禮物的男生抽獎
(嘿嘿)
"注意"~或許有可能女生人數少~所以紅包袋裡也有可能是"空"的喔
男生們就靠你的手氣拉~
發送禮物的時間會定在"1點半左右"到時希望大家能注意一下時間回包廂位子坐~我們統一抽籤跟送小禮物
 
第三
如果是情侶..
也歡迎當場將禮物送給你親愛的男朋友
我們大家一定會給妳最誠心的祝福
團結力量大~~~我想集合大家ㄉ祝福~~~這樣的幸福力量~~一定會讓妳們幸福美滿ㄉ唷^^!!!

===================================================================
為什麼一開始就只要求女生準備~怎沒有男生?
因為"愛"


呵~~~不好笑ˊˋ
就說是仿照日本情人節麻...只不過不是巧克力
當日11點前進場
門票+包廂費用是男生付費~女生免費
所以為了要有所平衡那麼的一點點......
如果女生沒表示或是付差不多的費用...
那不就沒搞頭了或是不想參加了

這次參加
11點前進場門票+包廂費用

男生1000元    女生免費(要準備小禮物或是100+MSN紙條或電話號碼)



有要報名的男女生朋友
請到我的留言板上留言

也可攜帶你的朋友一起來參加
我會跟你聯絡~以及留下我的聯絡方式
要確定會去的喔!
報名截止2/8日~下週一之前
因為要確定人數定包廂
然後定位也需要提前一週定位~要不然怕會定不到
所以希望能儘早報名確認^^
如有事故~請提前幾天通知

當天10點左右到LAVA門口在與我連絡
如果晚到者(怕會排隊太久導致超過11點進場)
超過11點進場
男生費用是1000元 女生300元(不包含小禮物或是100元現金)
當日請記得要攜帶證件~身分証或駕照
未帶者是不能進場
本次活動需要年滿18歲以上適宜參加!

LAVA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3號B1(信義華納威秀旁)

聚會現場規定請注意
1禁止使用禁藥(K他命或搖頭丸…等)違者報警處理
2酒品差的網友,勿酒後鬧事,違者報警處理
3請網友互相尊重(勿有毛手毛腳/豬哥豬姐之行為)
4聚會現場,請網友們注意自己隨身物品(請大家檢舉第三隻手)
5請勿穿著涼鞋或拖鞋入場,避免活動中受傷
6衣著隨便、嚼食檳榔者主辦單位有權評斷限制入場
7來賓請注意自身攜帶物品,如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責保管責
如違反以上規定,請向家族幹部檢舉,經查証屬實,會請違規者離場或報警處理
以上內容請幫忙放在網誌裡或轉貼給您想邀請參加的網友,謝謝


我的聯絡方式

請到我的留言板上留言

MSN

dede0226@hotmail.com

報名電話

0987633306

0980117920

或是留下你的聯絡方式及稱呼(中文名稱~我是英文白痴= =)

有確定當天會參加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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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甜心倒數第2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14情人節派對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2-13 09:15
他, 46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13 17:33]:

人數已經很多了阿!!

怕沒位子坐嚕!

如果你也想參加~
也可以來玩^^~

在跟我連絡唷!

 
時間:2010-02-08 23:16
她, 29歲,亞洲其他,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08 23:39]:

= =


因為我沒想到這個"梗"

 
時間:2010-02-03 22:17
她,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03 23:27]:

也對~!!

很久沒看到你娘親了

有點想他~!!

想他那天給我"咪記"自摸...然後我又是連莊~((吐血))

真的太想他了ˋˊ+

 
時間:2010-02-03 18:41
她,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03 22:06]:

拎良咖賀= ="

 
時間:2010-02-03 02:26
她, 3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03 08:17]:

噗....

原來這老梗還是可以繼續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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