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住宅補貼於100年7月5日至100年8月15日受理申請。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與出租人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具有『直系血親 』 親屬關係~ ~不能申請 租屋補助~~(直系血親=父母、子女、祖、孫)。 但 兄弟是旁系血親~~不在限制之內 ~所以可以申請,但是要有租賃契約 才能申請 。 申請資格:
(一)申請租金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年滿20歲。 2.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1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 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3.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均須無自有住宅; 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 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 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 須無自有住宅 。。 (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低於附件三之金額;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 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之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詳細申請辦法參閱: http://ehi.cpami.gov.tw/NET/subsidy/subsidies_06.html 1.住宅補貼諮詢服務專線(02)2192-7171 。 2.100年度住宅補貼於100年7月5日至100年8月15日受理申請。 『受理申請期限內』時,尚未簽約完成~可先申請~ 各項條件符合後~~會請你補租賃竊約後,才能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