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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梵與三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因 邪因與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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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佛法以因緣為立義大本
作者: 小魚 日期: 2011.06.18  天氣:  心情:
以有情為中心,論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是因緣論。如『雜含』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因與緣,佛陀不曾有嚴格的界說。但從相對的差別說:因約特性說,緣約力用說;因指主要的,緣指一般的。因緣可以總論,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凡是能為生起某法的條件,就稱為此法的因緣。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否定──滅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這也可說是因緣。佛法所說的集──生與滅,都依於因緣。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為什麼生起,怎樣才會滅去。從這生滅因緣的把握中,指導人去怎樣實行,達到目的。人生現有的痛苦困難,要追求痛苦的原因,知道了痛苦的原因,即知道沒有此因,困苦即會消滅。但這非求得對治此困苦的方法不可,如害病求醫,先要從病象而測知病因,然後再以對治病因的藥方,使病者吃下,才能痊愈。因此,學佛的有首先推究因緣的必要。知道了世間困苦的所以生,所以滅的條件,才能合理的解決他,使應生的生起,應滅的滅除。從前釋尊初轉法輪,開示四諦,四諦即是染淨因果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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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19 17:14
他, 59歲,屏東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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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8 18:06
他, 59歲,屏東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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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8 16:35
她, 5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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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8 13:28
她, 5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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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8 12:44
他, 59歲,屏東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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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8 12:36
他, 59歲,屏東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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