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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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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鱉入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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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火大
作者:
kiki
日期: 2011.01.09 天氣:
心情:
今天一個怪咖問我如果告人毀謗罪,法官會判多少錢賠償精神損失?如果和對方合解要開多少價碼較適合?我問他別人毀謗你什麼?他說在出入簿寫自私...等。我說ㄚ先生,你這法官不會判對方毀謗的,請你去翻翻六法全書毀謗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你的符合嗎?請你用點大腦去思考吧。像你這種鳥腸鳥肚的人.....實在是....不佳ㄚ
。還叫我增加法律素養?這又不是我的專門...你也問錯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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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0 23:39
他, 56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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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0 22:47
他, 56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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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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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9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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