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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何必裝作不認識
作者: εїзApple 日期: 2010.11.28  天氣:  心情:
吳若權 - 何必裝作不認識



不能「公開」的戀情,可能會有哪些陷阱?

當彼此走出感情的祕密地道,
就會別無選擇地分道揚鑣。

還在校園讀書的時候,她是個思想保守的女孩。有個外系的學長很認真地追求她,但在愛情還沒穩定之前,她要求對方先不要公開這段感情。要約會的話,盡量選在學校外面的地點,如果在校園裡偶然相遇,就要裝作不認識。

對方答應,也很困難而勉強地做到了。只不過,這段感情維持不到半年就告吹,沒有機會公開地得到大家的祝福。事後,兩個人都覺得有驚無險,幸好,沒有人知道他們談過戀愛。

進入社會工作之後,她的第一個正式的男友,是關係企業的一個男同事,由於她和他有點業務關係,為了避免誤會,他主動交代她:「如果在彼此的公司遇見,就裝作不認識。」她能理解、也能接受這個提議;但是,這句話太熟悉,令她很容易有不好的聯想,深怕像校園裡那段無疾而終的戀情一樣,只落得船過水無痕的下場。

幾個月之後,她從關係企業裡別的同事口中印證,他老早就有一位感情很要好的女朋友了。存心劈腿的他,假藉理由,要她在公司相遇時,裝作不認識,根本就是為了掩護自己花心的行為。

沒有等到他的辯解,心碎的她主動發了一封E-mail給他,結束這段感情。她刻意使用了同樣的言語:「今後,我們不論在公司裡相遇、還是在人生的路上相遇,都要裝作不認識。就當我這輩子,從來沒有認識過你。」

裝作不認識,是一條咒語。當愛情必須走入地下底層、不見陽光的時候,人性的陰暗面,就會在兩個人的關係裡醞釀發酵。不論時間或長、或短,只要彼此走出感情的祕密地道,就會別無選擇地分道揚鑣。



戀愛的收放法則
在交往過程中,
若發現矯情、不合常理的事情一再發生,
應該開始對這份感情有警覺性,
別用太多毫無說服力的理由去粉飾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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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30 01:23
他, 52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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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30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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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30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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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3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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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30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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