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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路得記──愛的故事
作者: 日期: 2005.11.16  天氣:  心情:

路得記──愛的故事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很不容易為愛下定義,因為這是一種表現多於描述的生命特質。

從來,愛是一件極簡單又極困難的事。告訴別人:「我愛你。」是件簡單的事;付出自己去愛別人,是件不簡單的事。

■內容梗概

路得記是舊約聖經中一則美麗的故事,敘述一個破碎的家庭,如何因著彼此堅定不移的愛,以及對萬愛之神的投靠,終於轉厄為安,且成為以色列全家的祝福──他們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大衛,即出生於這個家庭。

■經文賞析

〈第一章〉

路得的決定:「我也往那裏去。」

故事的開始是這樣的:拿俄米帶著兩個兒婦──路得和俄珥巴,起身要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一個老寡婦帶著兩位小寡婦,怎樣的一個場景呢﹖

「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她說。

「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她們說。

「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她說。

可憐的拿俄米,此刻她是一無所有了,她滿滿的出去,空空的回來,這樣孤苦無依的老婦,還有什麼可眷戀呢?感人的是,「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按古代東方的觀念,未婚或失去婚姻的女人是沒有保障的,她們唯一得到安全、敬重與尊嚴的地方,就是丈夫的家中,只有在那裏,她們才不會被輕視或傷害。明白這一切的代價,我們才會欣賞路得愛拿俄米的榮美。為著婆婆,她願意接受一切,忍受一切﹗

於是拿俄米歸來了──帶著路得歸來了﹗

〈第二章〉

路得的回應:「容我拾取麥穗。」

因為生活的緣故,拿俄米只好讓路得出到田野,拾取工人遺下的麥穗。捨己忘我、任勞任怨的路得願意去做這卑下卻是誠實的工作。

而波阿斯和路得在此刻美麗的相遇。

「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波阿斯說。

「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路得說。

「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相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他說。

「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她說。

波阿斯對路得的仁慈,淡淡地洋溢在他們的對話中,這是一幅很美的景象。

〈第三章〉

路得的要求:「求你遮蓋我。」

故事漸漸開始高潮。此時,麥秋已過、收割亦完結了,路得與波阿斯不能再天天相見了。拿俄米在這個時候向路得吩咐了一個令我們吃驚的要求:「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路得答應了。

相信此刻的路得一定是緊張又羞澀的,不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你是誰﹖」他問。

「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她說。

「女兒啊﹗你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他說。

事就這樣成了。

由於波阿斯的愛心,路得終於擁有一個平安的歸宿。

〈第四章〉

路得的賞賜:「生子……俄備得。」

路得的最後是令人喜悅且放心的。

「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波阿斯說。

■參考資料

一.卷名的由來

路得記是以書中主要人物之一的摩押女子路得(Ruth)為書名。

二.時代背景

(一)「當士師秉政的時候……」本書一開頭就明白指出這故事是發生在士師時代。根據士師記,在這四百五十年當中,以色列人曾有九次在信仰上墮落,七次被鄰邦異族奴役,五次內戰,共有十四位士師(領袖)興起治理他們,可見這一段歷史是敗壞、混亂和羞辱的。

(二)士師記內並未明確地指出遭遇饑荒的事,但在一個動亂的時期,人們「所倚靠的糧食全行斷絕」(詩一○五16),是一定會常發生的,此因非由天災,必由人禍。所以以利米勒舉家遷徙至摩押地,而後,旅居摩押地十年間,拿俄米的丈夫和兒子都先後死去,拿俄米聽見伯利恆的饑荒已成過去,她丈夫的親屬都在那兒,她便決定回去。

三.作者

由於書中沒有作者的署名,作者為誰無法確定,故有幾種說法:

(一)依猶太傳統,本書和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都是撒母耳所作。在路得記第四章十七節、廿二節中提到耶西生大衛的話,而書末家譜中無所羅門之名,可見本書是在大衛時代寫成的。要是寫於大衛時,撒母耳有可能是其作者。

(二)有部分聖經學者認為是由先知以賽亞重寫而成,因為根據聖經 Fenton 和Berkeley兩個譯本,代下第卅二章卅二節的原意是:「希西家其餘的事和他的善行記於猶大、以色列諸王的歷史、和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的默示書上。」

也許路得的故事在伯利恆口舌相傳已久,後來才由一位才華出眾的人寫成這部感人至深的作品。

四.本書特色

(一)就史實論,本書為士師記之補編、為撒母耳記之導言;但就內容論則路得與兩書性質截然不同。在士師記與撒母耳記內充滿不法與戰爭的場面(士十七6,十八1,廿一25),但在路得記內沒有刀光劍影和打擊的鏡頭、聽不到嘈雜喧囂的人聲,這一切都顯得的異常寂靜。讀路得記,讓我們知道,這裏才是老百姓們過的實際生活。

(二)本書像是把我們帶進了「愛的陳列所」,很突出的是,本書中所有的人物都是正面的角色,沒有反派人物;他們都是些滿有愛心的人,雖然他們的愛心性質不同,但是人人都有愛。在本書中,我們看見婆媳之愛、父母對兒女之愛、主僕之愛、男女之愛、夫妻之愛,更重要的是,神對人的愛。本書告訴我們,神如何看顧一個孤苦的老年寡婦,又如何以恩愛覆庇一個外邦的女子,且藉著她將愛傾倒於整個以色列國,甚至廣被全世界。

(三)本書表現「揀選」的真理,本書記述一個外邦摩押女子──路得,如何蒙揀選的經過。按申命記第廿三章三節所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可是從本書的史實、加上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廿二17),使我們知道,即使是在舊約時代,神也沒有棄絕外邦人。更難得的是,神不僅揀選了路得,還給了她極大的祝福──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被尊為彌賽亞的祖先。

五.經文註解

(一)往田間去拾取麥穗(二2)

在申命記第廿四章十九至廿一節: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反映出希伯來人社會照顧寡婦和貧苦無依者的一種制度。神眷顧她們的
生路,讓她們有拾取麥穗維生的機會。

(二)至近的親屬(二20)

「至近的親屬」是希伯來文goel的翻譯。而希伯來人有關親屬或遠親的條例,在利未記廿五章、民數記卅五章、申命記十九章和廿五章均有記載。而goel亦可翻成「可代贖的親人」,有這種親屬關係須負起雙重責任:1.贖回她前夫的田地;2.娶她為妻,所生長子歸在她前夫名下,承受已死的人所贖回的產業,初時只行於兄弟之間。後來,死著若無兄弟,最近的親屬也須負此責任。

(三)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三4)

這樣做會使那人因腳受冷醒來,而這位置表示卑微之意,因她是請願人,她向波阿斯示意,表示願意嫁給他。

(四)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三9)

依照當地以色列人的習俗,男子使用衣襟遮蓋一個女子的舉動,是表示願意保護她,與她結婚的意思。在當地的婚禮中,新郎要用他的外袍蓋在新娘的頭上,表示一生一世要保護她。我們對此風俗認識不多,以現在的眼光來看,不易接受。但從拿俄米的勸導和波阿斯對路得
的接納,還有最後神讓二人結合,可以看出此事容神允許且祝福的。

(五)城門(四1)

是古代猶太人辦重要事情及聚會的地方。城門地方寬大,是城市的生活中心。例如以色列王及猶大王在城門空地上坐上王座(王上廿二10;耶卅八7);作審判之用(撒下十五2;箴廿二22;申廿二15、24);與近親贖地通婚也是在城門口由長老辦理(申十五17)。

■結語

路得記所描述的,是個恆久如斯、永古常新的故事。一開始,故事瀰漫著憂鬱與不幸,但是,因為「愛」的緣故,最後讓整個故事充滿光彩、燦亮和美麗。

你愛你的父母嗎﹖你愛你的兄弟姊妹嗎﹖你愛你團契中的每一個人嗎﹖你知道神愛你嗎﹖當你知道「愛是永不止息」,你就更能明白什麼是愛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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