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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選擇不繳國民年金的人
作者:
娃娃妹妹~~
日期: 2010.05.27 天氣:
心情:
我錯了!!選擇不繳國民年金的人是對的
節錄自:http://www.mesotw.com/bbs/viewthread.php?tid=4878
我錯了!!選擇不繳國民年金的人是對的
剛剛因有事去內政部網站留言時看到了一則有關國民年金的問題,PO給你們看,看完之後,一開始選擇沒有繳的人是對的,已經繳的,像我開始後悔了
國民年金可申請項目連服務員都搞不清楚? 2009-12-01 PM08:52 武雄發表
dear :
上禮拜長輩往生,壽終62 子女4人皆30歲以上 保險: 國民年金
查詢國民年金可申請項目,服務人員說只可申請傷葬幾付
想確定是否真是如此???
若真是如此,以下案例為本人疑惑,盡請指教!
張先生投保國民年金30年,壽終64歲 子女皆有謀生能力 保費共繳 21萬以上
可領傷葬給付17,280元 X 5 = 86,400元
保費繳21萬,到頭來只能領回不到9萬???
社會司回覆:
您好:有關您98年12月1日留言於本部內政領航鳥單元,提出有關國民年金問題乙節,茲答復如下:依據國民年金法第2條規定:「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老年、身心障礙及死亡三種。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分別給與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同法第39條規定略以:「被保險人死亡,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五個月喪葬給付。前項喪葬給付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並以一人請領為限。」同法第40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其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前項遺屬年金給付條件如下:
一、配偶應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無謀生能力。(二)扶養第三款規定之子女者。
二、配偶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月投保金額。三、子女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但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一)未成年。(二)無謀生能力。
(三)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月投保金額。
四、父母及祖父母應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月投保金額。
五、孫子女應受被保險人扶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未成年。(二)無謀生能力。(三)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月投保金額。
六、兄弟、姊妹應受被保險人扶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未成年。(二)無謀生能力。(三)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月投保金額。」
有關您詢問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被保險人於未滿65歲時死亡,可以請領何種保險給付乙節,按上開規定,國保之給付項目,除老年給付外,尙有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故若國保被保險人於未滿65歲時死亡,支出殯葬費用之人可以領取「喪葬給付」;倘其遺屬有本法第40條規定符合資格之遺屬,遺屬亦可按月領取「遺屬年金給付」,以確實保障遺屬之基本經濟安全。
另針對您所舉例之國保被保險人所繳保險費用總額遠超過於所能請領喪葬給付金額乙節,由於國民年金採社會保險之方式辦理,而社會保險具有「風險分攤」之互利互助精神,換言之,社會保險是基於社會互助之精神而建立,而非是一種「保證回本」之制度,因此,被保險人參加國保於發生老年、身心障礙甚至不幸死亡等保險事故時,本人及遺屬皆能獲得適足的基本經濟生活保障。至您來信提及國民年金申請項目連服務人員都不清楚乙節,由於每位個案案情均不相同,或許勞工保險局服務人員答覆未盡周全,本部將轉囑該局加強提升服務品質。謝謝!敬祝平安內政部社會司 (02)33437123
-------------------------------------------------------------------------------------------
看到沒???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很年輕就投保的人,你最好保證你能活到六十五歲以後,而且開始領年金後,還要活到能把你繳的本都領回來,不然...............................知道了吧!!國保年金不是""保證回本""的制度
你領回的錢有可能只是你繳出去的一部份的錢而已,而這一部份,這個爛小政府竟然一開始沒有在牠的宣傳廣告裏說清楚,只強調著你六十五歲以後可以領一筆年金領到死,然後你的遺屬可以續領< -----讓人誤以為是把你未領完的部份(即領到的少於你繳的部份)續領
結果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所以現在我後悔我之前繳的國民年金了,這個政府竟然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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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16:43
她, 99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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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11:05
他, 74歲,Agusan del Norte,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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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10:03
她, 39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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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07:11
他, 47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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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06:36
他, 48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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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05:53
他, 47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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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04:50
他, 44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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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04:35
他, 74歲,Agusan del Norte,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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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7 04:32
他, 74歲,Agusan del Norte,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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