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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病態沉溺..不如不愛
作者: 日期: 2010.10.23  天氣:  心情:
人間有愛,原是一種積極的正面能量。
  愛是包容,愛是慈悲,愛是寬恕,足以化解世間一切的寃仇怨恨。

  但假如有一天,不知為何,你停止付出,或對方拒絕繼續接受,倒不如懸崖勒馬,不如不愛。

  我們的時間精神體力有限。兩人相愛,如果彼此增益,令大眾更愉快、更歡喜,互相貫注正能量,再擴散開去,從此世間多建立一個美好的小宇宙。

  這種愛,才值得努力維持、保存,甚至毋須計較,因為必定愈慷慨,回報愈豐厚。

  可惜在相反的情況下,愛可以變成慢性毒藥。

  一方已變心,一方不肯放手,聲稱繼續「愛」,其實已扭曲變質,被自己的貪念與憎恨蒙蔽,陷入妄想之中,在痛苦裏打滾而無法自拔。

  這種病態的沉溺,非「情」亦非「愛」,只是不服氣、不認輸、不甘心,執迷不悟,最後令自己中毒,卻不能損對方分毫,當然亦無助挽回自己失去的感情。

  更可怕的,是愛情中毒之後,不論男女,從此整個人形骸落泊,一身怨戾之氣,言語行事顛倒。試問愛到這個地步,還說甚麼浪漫?說甚麼癡迷?最終的結果只有毁滅。

  所以說,要抽身得早。或許先天注定,我們有緣相識一場。但往後的發展、人心的變化,誰也沒法估計。

  我們唯一可以做到的,是發現情況不妥之時,應盡快止蝕,趕急放手。難道還服侍對方跟第三者上床?還要不要順道替其子女供書教學?

  去到這地步,非「情」亦非「愛」,而是沉迷縱容,懦弱卑怯,把人性扭曲至極之不堪,將來必定會造成激烈的情緒反彈。

  我們身邊常有這些悲慘的例子。近年鬧得最哄動的,是女諧星不惜一切,愛上英俊小生,從熱烈追求、無孔不入,到終於半哄半誘結得成婚。

  整個過程,愛得千辛萬苦、愛得心驚肉跳,到最後為挽回臨破裂的婚姻,不惜帶病生產,看她去得那麼盡,仍是難逃分手的命運。

  從此,女諧星變成棄婦,在怨毒仇恨中度過餘生,可憐可歎,亦足以為世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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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8 14:34
他, 6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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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5 23:40
他, 61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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